趁妇女“醉酒”与之发生关系,属于趁妇女不能或不知反抗,所以,这不是道德瑕疵,而是就想着犯罪,只不过后来仙人跳案告破,新发现的证据证明妇女是“愿意”的,“不知或不能反抗”是假象,所以,强奸罪事实上不成立(其实我觉得完全可以以未遂论)。
那个女局长,我认为可能可以以猥亵论。你们觉得呢?
趁妇女“醉酒”与之发生关系,属于趁妇女不能或不知反抗,所以,这不是道德瑕疵,而是就想着犯罪,只不过后来仙人跳案告破,新发现的证据证明妇女是“愿意”的,“不知或不能反抗”是假象,所以,强奸罪事实上不成立(其实我觉得完全可以以未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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