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揪心了!广州,一名34岁女业主在家做清洁,抹布不慎掉到楼下草坪,她下楼弯身去捡,谁知一脚踏穿覆盖在井口上的木板与假草皮,整个人掉进深井!
楼上邻居听见呼救和哭喊,冲下来时,现场已经围了不少人,大家急忙催物业拿绳子救人,多人一齐打捞并送医。可送医后,当晚仍没能救回她的生命。更令人头皮发麻的是,有住户表示,住了一年多,压根不知道脚下竟藏着一口深井。
最让人难受的,是这场悲剧离普通人的生活太近了。没有外出探险,没有进入什么荒僻地方,只是在自己居住的小区,下楼捡一块抹布,人就再也没能回家。
事情发生在10月11日下午5时许,地点是广州增城区石滩镇景业壹方天地小区。遇难女子是2栋业主,这栋楼今年年初才完成交楼。一个家庭刚开始的新生活,就这样被楼下的一口井截断。
到了10月14日,现场井口上方已经放了铁架,周围拉起警戒线,旁边摆着假草皮和几块木板,部分木板已经断裂。住户说,铁架是出事以后才放上去的,原先盖在井口上的,是木板和假草皮。
这些东西放在一起,让人越想越不安。井口敞着,至少还能让人看见危险;一旦铺上与周围相似的草皮,居民很容易把它当成普通地面。看不见井,并不等于井里的危险消失了。
木板究竟能承受多大重量,有没有固定,是否适合长期覆盖井口,这些都需要查清。管理者不能拿“上面盖着东西”,就当成已经完成防护。能把洞口遮住,与能让人安全经过,是两回事。
更让居民心里没底的,是有人住了一年多都不知道这里有井。一名在小区工作的人员知道井的存在,却不清楚实际用途。居民不知道,意味着很难主动避开;工作人员不清楚,则更需要追问,设施信息到底有没有交接明白。
一口井,至少得弄清楚是干什么的、由谁负责、多久检查一次、发现问题找谁处理。倘若这些最基本的事情都说不清,平时所谓的巡查,又怎么判断它有没有危险?
很多人理解物业工作,首先想到扫地、修剪树木、维护门禁。但这些看得见的服务之外,还有更要紧的事:把可能伤人的设施管住。树剪得整齐,草坪铺得漂亮,不能抵消脚下防护失守的后果。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对物业服务人的职责有明确要求,包括对共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并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人身、财产安全。换成大白话,物业不能只管环境好不好看,也得管居民生活在这里安不安全。
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还规定,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如果不能证明已经尽到管理职责,就应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责任追查要落实到具体管理行为上,不能只停在口头解释。
谁安装了这套覆盖物,什么时候安装,谁检查过,发现过什么问题,是否报修,最后如何处理,都应该有证据。设施移交记录、巡查记录和现场情况,需要相互对得上。
开发建设环节与后续管理环节,也要顺着这条线往前查。交付时井口是什么状态,接管时有没有发现问题,后续有没有改动,哪一步存在疏漏,就查到哪一步。不能只处理眼前这块断木板,却留下整条责任链上的空白。
还有一点不能忽略:女子是去捡东西,事情发生在草坪里。即使要讨论绿地使用和居民行为,也应结合现场是否有围挡、是否有警示、危险能否被识别来判断。不能仅凭“她进了草坪”,就把井口防护的问题轻轻带过。
小区管理要考虑真实生活。东西可能掉落,老人可能看不清路,孩子也可能靠近绿地。防护措施的意义,就是在这些可以预想到的情况下,仍然尽可能把人挡在危险之外。
事发当天,当地已经组织区、镇两级多个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随后对辖区内在建楼盘开展安全检查。接下来,居民盼的是查清原因、落实责任,也盼着类似隐患被逐一找出来。
这样的排查,不能绕着小区走一圈、拍几张照片就结束。每个井口在哪里,盖板是否牢固,有没有被绿化遮挡,管理责任有没有落实,都应逐项核实。尚未修复的危险部位,应先做好可靠隔离,不能继续让人靠近。
整改之后,也应当让居民知道处理了什么。原来有什么问题,采取了什么措施,谁负责后续检查,把这些交代清楚,大家才敢放心带老人下楼、让孩子在楼下活动。
对家属而言,再多的追问也换不回亲人。对其他居民而言,追问必须继续,因为他们仍要在这里生活。事故处理的分量,不只在于眼前如何善后,也在于以后是否有人认真负责每一次检查。
一块抹布,原本捡起来就能带回家;一口井,原本就该有可靠的防护。普通人对居住安全的要求并不高:下楼办件小事,还能平平安安走回自己的家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