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失误,是抢功!”江西九江,一男子和女友发了财,给老家特殊学校,捐赠价值27000元的300套衣物。可媒体报道时,捐赠方竟被变成副会长儿子的商贸公司。情侣要求对方澄清,副会长却说:这么搞不是丢我的脸吗?他解释,儿子打算买下这批衣物捐赠,误以为已付款,向媒体错报信息,属于沟通失误,并非故意侵占。他们父子事后想付钱补偿,被情侣拒绝。情侣认为:做好事可以不留名,但不能被冒名抢功。
这事最让人堵得慌的地方,压根不在那两万七千块钱上。余先生和女友把衣服拉进特殊学校的时候,心里想的是老家的孩子能穿暖和点,压根没琢磨过要拿这事换什么。结果倒好,衣服穿在孩子身上,名声挂在了别人公司门口。谢副会长那句“这么搞不是丢我的脸吗”,听着就来气。丢脸的不是澄清,丢脸的是报道出了错却想捂着盖着,拿别人的善心给自己儿子的商贸公司贴金。
咱们把时间线捋一捋。余先生女友的妈妈本身就是义工,全程跟着搬衣服、发衣服,还加了记者的微信,甚至递了两件衣服给记者。记者就在现场,谁在搬货、谁在张罗,眼睛不瞎都看得见。谢副会长说现场“信息沟通失误”,儿子以为钱付了就跟记者说物资全是他的。可她自己都承认,买衣服这意向是事后才告诉余先生女友妈妈的。衣服都发完了才说“我儿子想买”,这算哪门子的误会?
更蹊跷的是缘策公司那位陈老板的操作。他说愿意掏钱把衣服买下来,算是“补偿”。余先生报价从四万七一路砍到三万七,对方还是不接。真想花钱了事的人,会在几千块差价上磨叽?最后陈老板甩出一句“建议起诉”,电话不接,消息不回。这姿态摆明了就是:钱我不想掏,名我已经赚了,你爱咋咋地。一个名下挂着十二家公司、五家法人的老板,连三万七都掏不利索,说出去谁信?
慈善法写得明明白白,捐赠人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这批衣服从始至终都是余先生的货,陈老板连一根线头都没买过,凭什么在镜头前说“我们公司捐赠的”?副会长谢某作为联合会负责人,邀请媒体来报道,转头把采访机会塞给自己儿子,让真正掏钱出力的人站在镜头外面。这不是失误,这是利用职务便利给自家人搭台唱戏。
最讽刺的是那个和解的结局。维权帖突然不可见了,余先生女友回复网友说“已得到妥善解决,当事人已诚恳道歉”。道歉是道了,可那份写着“缘策公司精准对接学子需求”的图文报道,在网络上挂了多少天才撤下来?那些转发了错误报道的本地群聊、朋友圈截图,一句道歉能收得回来?好事可以不留名,但绝不能让别人顶着你的名去领赏。这口气咽不下去,太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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