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一个军统女特务被抓,审她的时候,她不求饶,也不喊冤,就反复说一句话:“你们去找一个叫‘康乃尔’的共产党。”这话听着像疯话,可卷宗翻开才知道,她等的不是救命,是等一份能证明她身份的抄报单。
宋砚秋,军统重庆电讯总台上尉督察,参与过搜捕,也烧过密码本,按当时的标准,够枪毙。可她在电台里偷偷截获情报,用“初七,同子”暗号把消息送出去。三年间,她发出去的情报,被一个叫“康乃尔”的人接走,每次只回两个字:“已转。”
后来康乃尔牺牲了,那台旧发报机暗格里藏着四十七张抄报单,上面写着“已转,救下三人”“已转,船改道”。最上面那张写着:宋砚秋,特别关系,待解放后核。
材料报上去,功过还是没能抵消。行刑前,她交出了最后一份潜伏名单,说:“悔过书留给军统,抄报单留给共产党。”
你说,一个人到底要多相信信仰,才能在没被理解的时候,还坚持把证据留到最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