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33岁男子因感到肚子胀前往医院检查,结果被确诊为胃癌晚期。随后,男子向公司请了15天的假,在病假结束后,返岗与公司协商使用医疗期后,结果被公司以绩效不达标为由辞退。
因为此前公司从来没有说过其绩效不达标的事儿,并且也都是正常发的工资、绩效,所有的不合格打分、负面评价、考核结论也都是在得知自己患病之后做的,男子认为公司不过是想找个理由,辞退自己,便申请了劳动仲裁。
结果,仲裁裁定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男子赔偿金、医疗补助费等共计11万元。公司不认,转头又提起诉讼。
而因被医生告知仅剩10个月左右的生存时间,又想到一审之后二审,二审之后还可能遇到执行问题。男子担心自己根本撑不到最后,希望公司能够尽快解决。
记者联系到涉事公司,涉事公司工作人员坚称男子工作不达标,仅愿意从道德援助方面给予男子2到3倍的工资。而对于诉讼周期长对男子的影响等问题,涉事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并非公司要考虑的问题。
那遇到这样的情况,男子是不是只能认栽?
《民事诉讼法》第10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110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可见,遇到这种情况,男子其实也并非只能认栽,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不必等待走完整个诉讼流程。
从公司的角度而言,虽然选择诉讼是自身的权利,但基于男子的特殊情况,公司完全其实也完全可以主动先行支付男子一定的款项,而后再根据诉讼结果多退少补!这样也基本不会有什么损失,反而显得更有温度和担当!
据悉,涉事公司总公司还是一家注册资本超过 2800 万元,已完成 2.8 亿元 C 伦融资的公司。
要知道,资本市场看的不只是营收和增长,企业文化、用工合规、人文底色同样是企业的基本面。一家对内苛待危难员工的公司,就算敲开资本市场大门,也很难赢得长久的信任。
这事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