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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一女子在诊室里接受治疗,当时正脱裤检查,身体也是光 溜溜的,一陌生男子直接

贵州,一女子在诊室里接受治疗,当时正脱裤检查,身体也是光 溜溜的,一陌生男子直接就闯进来,将女子看了个遍。据女子表示,当时的诊室简直就是大型围观场合,没有门帘、没有隔板,不管男女,想进来随时都可以推门而入。

门是关了,但没反锁。女子特意关的。心里想的是,关了门,外面的人总该知道里面在干嘛吧。

没想到一个男的直接推门就进来了。不是医生,就是个不知道哪来的陌生人。门一开,外面候诊的人全看见了。一个光着身子的女人,躺在检查床上,被一群人看了个遍。

那种感觉,你想想。诊室里连个围帘都没有。院方后来说“有些地方设有围帘”。这话听着就来气。“有些地方”是哪些地方?检查床边上没有,那跟没有有什么区别。皮肤科检查,脱衣服是家常便饭。连块布都不舍得挂,是觉得患者的体面不值钱,还是觉得反正没人会追究?

更让人寒心的是事后的态度。女子说,医院没道歉。没人来解释那个男的是谁,为什么会闯进来。好像这事没发生过一样。

一直拖到第二天,事情闹开了,院方才出来说话。说的什么呢。说闯入者不是医生,说患者没反锁门,说当时“未打算脱裤检查”。

我反复看了好几遍这句话。“未打算脱裤检查”,意思是你裤子还没脱呢,被看看怎么了?

一个人躺在检查床上,身体处于暴露状态,门被陌生人推开,一群人围观。然后有人告诉你,反正你还没脱,所以不算什么大事。

这话的逻辑,跟指着别人鼻子说“谁让你不锁门的”一模一样。

反锁门这件事,是个特别有意思的细节。院方拿它当挡箭牌,好像锁门是患者的义务。但你去医院看病,诊室的门本来就该是关着的。关了门,外面的人就知道里面有患者在接受检查,这是最基本的常识。推门之前敲一下,等里面回应了再进,三岁小孩都懂的道理。

一个成年人,推门就进,为什么?因为那扇门对他来说,没什么威慑力。门上没有“检查中请勿入内”的牌子,没有帘子挡着,里面也没有任何让人意识到“这里不能随便进”的信号。门关着,但它传递的信息是模糊的。而这种模糊,是医院制造的。

医院把隐私保护的活,全推给了那扇没反锁的门。门锁了,是患者的功劳。门没锁,是患者的责任。医院自己呢?干干净净,一点错没有。

在很多医院里,患者的身体和隐私,从来就不是什么需要认真对待的东西。它们是可以被观看的、被拍摄的、被分享的、被拿来当教学素材的、被当作“案例”发到网上的。患者躺在那里,就是一个等着被处理的物件。

法律其实写得清清楚楚。民法典一千二百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的,要承担侵权责任。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公民接受医疗卫生服务,应当受到尊重,保护患者隐私。

这件事里,最刺痛人的不是那个闯进来的男人。他可能就是个没素质的路人,哪个地方都有。真正让人寒心的是,一个本该把隐私当回事的地方,从头到尾都不觉得这有什么大不了的。

没有帘子,是管理上的漫不经心。没有道歉,是态度上的冷漠。甩锅给“没反锁门”,是骨子里的傲慢。

患者脱下的不只是衣服。是信任。是对一个地方的托付。医院收了这份信任,然后随手扔在检查床边,连块布都不愿意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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