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家三口去酒店里开房,睡到半夜一个陌生男人来敲门,眼看房门打不开就强行撬开,给门砸的咚咚响,把屋内的住客吓得够呛,女士提醒对方走错了,这男子还生气了,用脚使劲踹门,随后才大摇大摆的离开。住客立刻打电话报了警,没想到这家酒店除了前台,所有的监控都坏掉了。酒店回应称:就是客人喝多了,敲错了房门。
(小强热线,10月10日报道)
这个案件,就需要来好好的论一论了,第一个就是陌生人强硬撬门;第二天就是酒店监控缺失,这些都是法律的盲点。
针对责任如何判定,后面一起来做一下讨论。
我们先来了解该案件的详细经过。
有一家三口到广西某家酒店里开房,办理入住之后,就带着孩子准备洗个澡早点睡觉。
没想到,睡到半夜的时候,就发生了一件令人恐惧的事情。
就在凌晨的时候,一家子睡的正香呢,突然有人开始疯狂敲门,喊里面的人开门。
本来夜里就很安静,这人非常不礼貌,随意来敲门,给门砸的事咚咚咚的响。
正常人带点脑子的,起码要确定,这个是不是你的房间吧?可这个人也不看房号的,不管三七二十一,过来就是敲门。
另外就是,你敲门发现没人,是否应该察觉到已经走错房间呢,继续干扰他人休息,这个也不对吧。
总之,事发很突然,给屋内的住客吓得够呛。
眼看着敲门没人应答,也没人给他开门,这个男子就开始砸门了,门锁部位已经快被他撬的移位了。
这样的行为,就更加增加了屋内一家三口的恐惧感,你哪知道他疯狂撬门是想要进来做什么呢。
屋内的女士很无奈,真的害怕他突然闯进来,就大声回应:别敲了,你走错房间了。
这句话男子是听到了,可他仍然没有停止动作,甚至还生气了,朝着房门猛烈的踢踹。
踹了几脚之后,怏怏不乐,最后离开。
女士赶紧打电话给了前台工作人员,并且立刻就打电话报了警,因为确实行为太可怕了,给大家都带来了不小的精神恐吓。
执法者很快就过来了,准备找前台调取监控,谁料想,离谱的操作来了。
酒店工作人员表示:只有前台的监控是正常的,其他地方的监控全都坏掉了。
这话一说,给这一家子可要气死了啊,不管是否坏掉,属于你酒店的责任,管理失责,给住客带来了严重困扰啊。
再一个,陌生男子随意撬门,这件事怎么说,也得依法定责啊。
酒店工作人员则表示:当时就是酒店的客人喝多了,走错了楼层、走错了房间。
虽然说是喝醉了,这件事也是得给个说法的,必定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这件事闹到最后,酒店也就是道个歉,说给酒店的一些设施整顿到位,其他也就没有然后了。
第一、酒店监控大面积失效,酒店必须担责。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第 16 条规定,旅馆出入口、楼道等公共区域,必须安装监控,确保设备可以正常运行,录像保存超出60天。
如果酒店损坏,长期不维修,属于违反法定治安管理的义务,直接的后果在于,案发场地没有视频,执法者来取证比较困难,事件无法真实还原。
作为酒店,应该安排安保巡查,做好防范,保证岗位不缺位,发生这样的事情,酒店不能推脱责任给第三人闹事,不可以免除安保责任。
本案件中的酒店,构成服务合同违约,酒店有义务保障客房不受侵扰,凌晨发生陌生人踹门、撬门的情况,属于酒店违约,消费者依法可以主张退还房费、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第 31 条规定,酒店监控设备无法正常运行,依法可以处以1000-5000元罚款。录像保存不足60日,可以处罚500-2000元罚款。
针对该酒店的做法,需要落实治安防范,保障住客安全,安保失效依法可以责令整改、处罚。
第二、醉酒房客的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15 条规定,醉酒人违法,应该受到处罚,醉酒不是免责理由。第26条规定,半夜撬门、踢门、扰乱他人正常休息,故意损毁财物,构成寻衅滋事。
男子的行为完全违法,依法可以给与警告、罚款处罚,并且处以5-15日行政拘留,醉酒不能成为免责盾牌。
(信源:小强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