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车上高速前,没注意自己的油表,上了高速后看到油表报警,才发现没油了。
勉强将车开到一服务区,以为车子还能再坚持下,便先将车停在停车场,去上了个厕所,结果,回来后,发现车子彻底没油了,已经没法启动。
随后,男子前往服务区的加油站,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想着先用油桶打点油,等车子启动后,再开进加油站加油。但是加油站的工作人员死活不同意,表示不能卖散装油。
多次与加油站工作人员沟通无果,男子最终无奈拨打了高速救援电话,将车拖进加油站。
因为也就20多米的距离,花了350元,前后还折腾了1个多小时,男子是憋屈不已。
事后,男子将此事曝光到网上,提醒大家开车上高速前一定要注意自己的油表。
对此,有网友表示,男子也是个人才,明知道没油了,还先去上厕所。
有网友表示,也就20米,直接挂空挡推过去就行了。
不过还有不少网友表示,加油站的工作人员的做法不够人性化。
那问题来了,散装油是不是一律不能售卖?加油站工作人员的做法是否有问题?
从法律上来讲,汽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都有严格的规定。
加油站确实不能随意售卖散装汽油。
不过,不能随意售卖并不是不能售卖。
拿贵州来说,根据《贵州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实施细则》第19条第2款规定,严格执行散装燃油购销实名登记制度。购买散装燃油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零售网点须全面接入并统一规范使用“贵州省散装油综合管理平台”,安装可覆盖零售网点所有加注设施设备的高清视频监控(影像储存时间≥90天)及与公安联网的一键报警装置;
(二)个人购买的。因正常生产、生活需要购买散装燃油的个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由零售网点督促购买者通过微信扫描散装燃油购买登记二维码进入“贵州110”小程序等方式进行人脸识别认证、购买用途、数量登记后购买;
(三)单位购买的。经办人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函、介绍信(注明用途、数量)、和经办人本人身份证件,通过“贵州110”小程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实名登记后购买;
(四)盛装容器必须为防静电金属材质。
具体到本案,也就是说,高速行车,出发前检查油量是驾驶人基本义务。男子出发前没有检查油表,在油表报警后,硬撑驶入服务区后不去立马加油,而是去上厕所,对自己的损失存在重大过错!
但是不得不说,涉事加油站的工作人员没有区分情况,一刀切的不卖散装油,也确实不妥之处!
目前,涉事加油站也关注到此事,并对此作出回应,称涉事员工入职才2周,不太熟悉业务,如果车辆在离加油站2公里内缺油熄火,车主经报备后是可以借油桶装汽油进行施救的,对男子的遭遇表示道歉。
这事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