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个笑话!江西南昌,男子为儿子预定了某宴会中心举办婚礼,喜宴单桌2599元共26桌,他当场支付了10000元定金。不料婚宴当天,近一半的主菜品,竟然和当初菜单对不上。原定的是石斑鱼,上的是桂花鱼,手撕羊排,上的焖羊肉,广式叉烧鹅,上的茶香鸭、粤式黑椒牛仔骨,换了一个椒丝香脆骨。14道主菜竟然上错7道,当场闹了笑话,让男子在亲朋好友和亲家面前丢了面子。酒店却轻飘飘一句:看错菜单了。
胡先生儿子的婚期定在10月3日,为了订到合适,又撑场面的婚宴场地,他跑了七八家酒店,最后敲定了某宴会中心。
当时他一眼就看中了店里2599元一桌的套餐,菜单里石斑鱼、古巴龙、手撕羊排、广式叉烧鹅样样齐全。
全是撑场面的硬菜,完全符合他对婚宴档次的预期。
生怕晚一步档期被别人抢走,胡先生当场就转了10000元定金,签订了婚宴协议。
之后的大半年,胡先生几乎把所有精力都扑在了婚礼筹备上。
婚庆方案改了三四版才满意,就连喜糖的款式和口味挨个尝过。
宾客名单核对了五六遍,生怕漏请了哪位亲朋好友。
就连婚宴菜单,他都特意拍了清晰的照片发给亲家过目,两边都觉得菜品够分量、有面子。
胡先生这才彻底放下心来,只等着婚礼当天顺顺利利办完。
10月3日婚礼当天,酒店现场布置得喜庆热闹,来往宾客络绎不绝。
胡先生全程忙着招呼亲友、走流程,根本顾不上仔细看服务员端上来的菜品,只想着流程不出错就万事大吉。
等婚礼仪式结束、宾客都散场后,胡先生按约定结清了剩下的54900元婚宴尾款。
当时他松了口气,本以为儿子的这场婚宴总算圆满落定了。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第二天一早,亲戚朋友的消息接二连三地发过来。
有的问他昨天的婚宴是不是换了便宜套餐?
有的问,菜看着就没什么硬货,味道也一般,完全不像2500多一桌的标准。
亲家也特意给儿子打了电话,说之前发的菜单都看过,但昨天好多菜都不对。
他们问女婿,是不是临时换了菜没跟他们说?
胡先生当时脑袋“嗡”的一下就懵了,赶紧翻出当初和酒店签的菜单底单。
又找了婚宴现场拍的菜品照片,一道道核对,越核对火气越大。
他原定的石斑鱼,被换成了价格低不少的桂花鱼,手撕羊排,变成了普通的焖羊肉。
广式叉烧鹅,换成了更便宜的茶香鸭,粤式黑椒牛仔骨,换成了成本更低的椒丝香脆骨。
鸡汁肉丝腌脆笋,被换成了情深金汤烩珍菌。
就连套餐里最贵那道菜:蒜蓉粉丝古巴龙,也被换成了价格差了近一半的蒜蓉粉丝蒸波龙。
14道主菜里,整整7道都被换了,就连2道原定的主食锅贴和糍粑,也被换成了常见的鲜肉包和蛋挞。
当天办的26桌婚宴,没有一桌是符合当初约定的菜单的。
胡先生这辈子最看重脸面,自己花了高价订的高端婚宴,结果却在所有人,还有亲家面前闹出这么大的笑话。
他气得一晚上没睡着觉,之后和亲家碰面,都觉得抬不起头,两家人原本融洽的关系变得尴尬起来。
根本咽不下这口气!胡先生找到酒店讨要说法。
对方一开始还装无辜,一会儿说是后厨看错菜单了,一会儿又说当天食材供应出了问题。
直到胡先生拿出菜单底单和现场照片对质后,他们才终于承认是工作失误。
酒店承认,原有新旧两套2599元的菜单,销售下单的时候,不小心选成了老版本,才导致六七道菜和约定的不一样。
之后,酒店主动找胡先生协商,表示愿意赔偿20000元作为补偿,但胡先生根本不接受这个方案。
他说自己在意的根本不是这点差价,而是儿子的婚礼一辈子只有一次。
现在留下了这么大的遗憾,在亲友面前丢的面子,根本不是几万块钱能补回来的。
他说:酒店属于明显违约,起码要给全部婚宴费用打个5折,才能弥补他的损失。
双方谈了好几次,却始终没能达成一致。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如何看待这样的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也就是说,胡先生和酒店事先约定好了服务内容、标准,酒店没有经过他同意,就私自更换菜品。
首先降低服务标准,本质上没有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有证据证明商家是故意偷换菜品、赚取差价,那就属于欺诈行为。
胡先生不光要求退还菜品差价,还可以主张三倍赔偿。
就算像酒店说的是“工作失误”导致的,也不能免除责任,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实际损失。
总不能一句轻飘飘的搞错了,就把所有责任都推干净。
毕竟消费者花了对应价位的钱,就理应享受到对应标准的服务。
出了问题,商家按规矩承担责任,这是法律明确给出的保障,容不得商家耍无赖。
目前,胡先生已经整理好了各种证据,可能近期向法院提起诉讼,为自己讨回公道。
你觉得,酒店说看错菜单可信吗?
案例来源:黄河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