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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年10月3日,徐志摩与陆小曼在北京北海公园举行婚礼,梁启超作为证婚人,当

1926年10月3日,徐志摩与陆小曼在北京北海公园举行婚礼,梁启超作为证婚人,当众说了一番“不中听”的话,令满堂宾客失色。
以下是广为流传的“训词”版本:
“我来是为了讲几句不中听的话,好让社会上知道这样的恶例不足取法,更不值得鼓励——
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以至于学无所成,做学问不成,做人更是失败,你离婚再娶就是用情不专的证明!
陆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过来人,我希望从今以后你能恪遵妇道,检讨自己的个性和行为,离婚再婚都是你们性格的过失所造成的,希望你们不要一错再错自误误人。
不要以自私自利作为行事的准则,不要以荒唐和享乐作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当作是儿戏,以为高兴可以结婚,不高兴可以离婚,让父母汗颜,让朋友不齿,让社会看笑话!
总之,我希望这是你们两个人这一辈子最后一次结婚!这就是我对你们的祝贺!”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流传最广的版本可能经过后人的文学加工。根据清华大学档案馆保存的梁启超家书,他当时实际宣讲的“训词”措辞其实更为文雅、委婉,例如其中提到“你们基于爱情,结为伴侣,这是再好不过的了……你们懂得爱情吗?你们真懂得爱情,我要等着你们继续不断的,把它体现出来。”
婚礼次日,梁启超在给子女的信中坦言,去证婚是“一件极不愿意做之事”,并在信中附上了训词稿,认为徐陆二人的结合“实在是不道德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