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后路都不留啊!”北京,一对老夫妻卖掉房子,拿着765万环游世界,女儿要他们留些钱用来养老,但没想到,俩人一年花100万,7年时间,把所有钱花完,俩人长期奔波,身体也不好了,他们两手空空立刻回来,可房子没了,钱也没了,俩人非要住进女儿70平方的家里,并让女儿赡养他们,女儿拒绝,我儿子正上高中,不能和别人同住,你们爱哪哪去!老夫妻告到法院,要法院判女儿让他们同住,还要尽赡养义务,法院判了!
赵某夫妇熬到了退休,俩人高兴,终于有时间出去旅游,俩人商量,决定把房子卖了。
俩人打年轻时就有一个梦想,他们要在有生之年,一定要环游世界,他们立刻行动,把房子卖了765万。
老两口揣着巨款,立刻向女儿宣布,他们就要出发了,钱不花完,誓不回头。
女儿急了,但房子已经卖了,说啥都已经晚了,女儿就说了,环游世界,她表示理解。
但是出去游玩,一定要量力而行,这笔卖房款不能全部花完,一定要留出一部分钱用来养老。
毕竟他们年纪大了,不能把全部身家都砸进旅行里,而且万一生病,留些钱也是他们未来的保障。
但老两口一意孤行,女儿的话根本就不听,俩人二话不说,就收拾了行李,立刻出发开始了环球旅行。
他们游遍了美景,体味了各种的风土人情,他们尽情挥霍,玩的时候特别的高兴,大手大脚,手里的钱往外哗哗的流走。
他们全然忘了,他们就是普通人家,就这套房子值钱,并没有其他的持续进项。
他们行程朴朴 走过的路确实是多,环游世界的梦想也算是完成了。
不知不觉,7年过去了,他们景也看了,路也走了,梦想实现了,兜里的余额慢慢没了。
俩人突然发现,765万彻底没了,俩人这下才慌了,急急忙忙返回了家乡。
可回来一看傻眼了,他们没房没钱,两手空空,俩人一合计,直奔女儿家中。
他们说了,以后就住女儿家里,他们不走了,要女儿养老,女儿是他们唯一的归处。
可没想到,女儿拒绝,坚决不让他们住自己家里,女儿说了,自己一家三口,住在70多平的房子里,孩子正上高中,根本没法再住别人。
女儿还说了,当初就让他们留钱养老,可他们肆意挥霍,7年时间把所有钱都给花了,也就是说,他们一年花一百万,早就把养老抛到了脑后。
如今他们没有房子没有存款,非要女儿当冤大头,女儿拒绝和父母同住,这样的父母她无法接受。
可老两口认为,女儿不孝,就是想图他们的房子财产,如今看他们没钱,就想把他们一把推开。
他们有退休金,并不是不能生活,就是想和女儿住在一起,不想双双去住养老院。
可眼看女儿坚持,就是不答应他们进门,老两口急了,这女儿不孝,眼看父母没地方住,她竟然不管不顾,想抛弃父母!
俩人一纸诉状将女儿告到法庭,要法院判决他们和女儿同住,还要女儿尽赡养义务!
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女儿家确实太小,不能同住,驳回了老两口的诉讼请求,但要求女儿必须履行赡养义务。
女儿要定期探望老人,为老人提供必要的生活支持,还要协助安排好两位老人的居住场所,也就是说,可以帮他们租房子住。
法院的判决,既没完全顺着父母,也没纵容女儿直接不管老人,两边的情理都照顾到了。
之前也有过类似的案子,一对老夫妻卖掉房子去全国各地旅居,花光所有钱之后想住进儿子的大房子里。
儿子以自己家面积太小住不下为由拒绝,最后法院也是判决子女要承担基础赡养责任,但不支持老人强行要求搬进子女家庭同住的诉求。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这条规定,并不是要求子女给父母无底线的兜底,而是要保障老人的基础生活权益。
既不让子女不管老人,也不支持父母把自己的消费全部转嫁给子女承担。
有人说了,我也是老年人,我同意子女的做法,这两位老人太自私,活的潇洒没问题,但是要量力而行。
更有人说,一年造掉一百多万,回头给子女增加负担,反正我要是父母,我做不出来这样的事,我的父母也绝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也有人说,只要父母需要,无论父母有没有钱,就冲着养育之恩,就该无条件赡养他们。
对此,你是怎么看的?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