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相太难看了!
27岁的姑娘大学毕业后,就跟着姑姑在同一个城市生活。姑姑的儿子定居欧洲不回来,她觉得自己就是姑姑晚年的依靠,平时也尽心尽力照顾姑姑,还救过姑姑一次——半夜发现姑姑晕倒,及时送了医院。
姑姑口头答应给她一套小公寓,她却觉得不够,还想让姑姑把现在的房子也留给自己。她跟姑姑说:“你儿子在欧洲,以后养老只能靠我,房子留给我才是对的。”。结果姑姑直接把她赶出了家门。
她越想越气,觉得自己5年的付出不能白搭,就按保姆一个月7000块算,5年正好42万,要让姑姑把这笔钱补给她。
律师听完都惊呆了:“你救姑姑是好事,但不能当成要房子要钱的理由啊!而且你们又没签过雇佣协议,凭什么按保姆工资算?”
姑娘还委屈:“我平时陪她聊天、给她过生日、陪她旅游,这些情绪价值难道不算钱吗?”
律师反问:“你住姑姑家5年,没交房租、没交水电费,这些难道不是姑姑给你的好处?”
最后律师劝她:“姑姑的财产她自己说了算,你不能因为住了几年、救过一次,就把人家的东西当成自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