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空姐跪地道歉不是维权,而是丑恶人性的充分展现——不严惩难平民愤 !
以为花了钱买票就是大爷,无视空姐的人格尊严,这种渣“机闹”不仅是枉 披人 皮,更是法盲 !
《民法典》第109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第132条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该渣“机闹”乘客已经属于滥用民事权利,损害他人人格尊严,并涉嫌影响飞行安全!
另外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民用航空法》都能对该渣“机闹”进行相应处罚 !
公众难以理解的是,为何现代社会还有如此没有道德廉耻的渣“机闹”呢?
原因无外乎:一是没有道德廉耻的成本极低,有些人就会通过占便宜、耍横来获得最大利益。
二是法治社会对这种没有道德廉耻的行为处罚过轻,甚至是不处罚,导致奇葩行为屡屡挑战社会公众的底线。
三是有关涉事组织对没有道德廉耻的行为姑息纵容,甚至息事宁人,更谈不上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比如,什么“委屈奖”,导致有些渣 人以为谁闹谁就有理 !
四是有些渣 人天生就坏,属于娘胎里带来的坏——对这种渣就必须严惩不贷 !
大家如何看待这些渣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