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庚希为芭莎四十周年银十刊拍的那组大片,网友直接喊话“可以起诉芭莎了”。照片里她脸上涂着绿颜料,眼神涣散,一个造型脚趾死抠球网,另一个在废旧轮胎和旷野里爬来爬去。同刊的文淇、宁艺卓、刘浩存全是正常发挥的精致棚拍或旷野风,唯独她一个人被拉去搞行为艺术。更绝的是六年前她第一次上芭莎,趴网球网上单脚指天那组翻车图,摄影师也是同一个人。说艺术探索可以,但拍出来的东西把艺人身上最值钱的少年灵气全盖住了,只剩诡异和不适。审美可以主观,可封面最基本的诚意,不该是把人拍出她自己的样子吗?你觉得这组图是先锋艺术,还是纯纯的审美霸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