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21知青李文忠救起一名11岁的落水女孩。然而,女孩竟认真地对他说了一句:“你别结婚,等我长大了,我就给你当媳妇儿!”
李文忠把锄头靠在土墙边,拍了拍手上的灰。远处山坡上,刘俊霞正背着一捆柴禾往家走,身影在夕阳下拉得细长。他转身回屋,从枕头底下抽出家里刚寄来的信。信上说,返城的政策有了眉目,让他准备好材料。
第二天,他特意路过刘俊霞家。她正坐在院子里择菜,见他来,站起身,手在围裙上擦了擦。“李老师。”李文忠从兜里掏出一支新钢笔,递过去。“给你的,上学用得上。”刘俊霞接过,握在手里,没说话。“我……”李文忠顿了顿,“我可能快回北京了。”
刘俊霞抬起头,眼睛看着他,还是和当年落水时一样直。“我知道。”她点点头,“什么时候走?”
“说不好,可能在年前。”李文忠说,“手续办妥就走。”
刘俊霞把钢笔小心地别在衣襟上,又蹲下继续择菜。“那你路上小心。”她说。
李文忠站了一会儿,转身走了。他没回头,但能感觉到那道目光一直落在背上。
秋末,通知终于下来了。李文忠被分配到一家工厂,落户北京。他把不多的行李打包,书和笔记塞进一个旧木箱。村里给他开了欢送会,几碟炒菜,一壶酒。刘俊霞没来。
临走前一天傍晚,李文忠去河边转了转。回来时,看见那个熟悉的石墩上,又放了一个小布包。里面是一件手织的灰色毛衣,叠得整整齐齐。毛衣下面压着一张纸条,用他送的那支钢笔写着:“一路平安。刘俊霞。”
第二天清晨,拖拉机来接。李文忠抱着木箱上车,车开动时,他回头看了一眼。村口的老槐树下,一个瘦小的身影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他举起手挥了挥,那个身影也抬起手,挥了挥。
车转过山脚,村子看不见了。李文忠摸了摸怀里那件毛衣,绒绒的,很软。
他回到北京,进了工厂,住在集体宿舍。头几个月,他给村里写过两封信,一封给生产队,一封给王大爷。回信都收到了,王大爷在信末尾提了一句:“霞子考上县里高中了,住校,挺用功。”
李文忠把信收好,没再写第三封。
日子一天天过,车间、食堂、宿舍。有人给他介绍对象,他见了两个,都没下文。第三个是个小学老师,文静,爱看书。处了半年,两边家里都催着定下来。
结婚前,李文忠清理旧物,翻出了那个木箱。打开,最上面就是那件灰色毛衣。他拿起来,发现毛衣口袋里似乎有东西。伸手一摸,是一张很小的黑白照片。照片上的刘俊霞大概十三四岁,站在公社中学的门口,穿着洗得发白的上衣,对着镜头微微笑着。照片背面有一行小字:“1975年春。李老师,我长大了。”
李文忠拿着照片,在床边坐了很长时间。窗外传来工厂下班的广播声。他把照片小心地夹进自己的笔记本,把毛衣叠好,放回了箱底。
婚礼很简单。那天晚上,宾客散去,新房安静下来。妻子在收拾东西,忽然问:“这箱子里的毛衣,样式挺特别,是你插队时带的?”
李文忠正对着窗外出神,闻言转过头。“嗯,”他说,“一个老乡送的。”
“织得挺厚实。”妻子把毛衣拿出来看了看,又轻轻放了回去,“收着吧,也是个纪念。”
窗外的月亮很亮。李文忠点点头,没再说话。他关上了箱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