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元认筹金尘封十四载,楼盘纠纷不能让百姓买单
一张泛黄的交款通知单、一份盖着财务章的收款收据,承载着一户普通家庭长达十四年的煎熬。2012 年,市民向南阳新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缴纳十万元购房认筹金,本是怀揣安家置业的朴素期盼。十四年岁月流转,房子不见踪影,缴纳的钱款迟迟无法退还。和这位住户有相同遭遇的还有众多群众,他们组建维权群体,多年奔走、多方反映诉求,难题却始终悬而未决。一桩买房心愿,变成一场旷日持久的维权困局。
查阅工商资料可知,该公司大股东、法定代表人张海鹏持股 67.33%,身兼执行董事,是企业实际控制人;刘志峰担任公司经理,持股 16.33%,负责日常经营;监事刘华召同样持股 16.33%。张海鹏上世纪六十年代出生,河师大毕业后曾从教、进厂,后创业涉足地产,名下还控股多家企业;刘志峰同时在其他租赁企业担任高管。本该携手经营企业的合伙人,内部矛盾却早已公开爆发。2015 年底至 2016 年,刘志峰、刘华召曾联合发布声明,称张海鹏长期失联,股东会难以召开,致使公司管理陷入混乱,购房户、拆迁户权益得不到保障。2016 年 9 月,张海鹏还曾因涉嫌职务侵占(教职吃空响)被公安立案侦查。如今二人仍在工商层面维持合作关系,但均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背负多起司法案件。
房地产开发本应是守契约、重诚信的商业行为。开发商收取购房认筹金,等于和购房者达成初步购房约定,要么按期履约交付房屋,如若项目无法推进,就应当依规返还钱款。十四年之久,项目搁置、房款不退,大量群众的血汗钱被长期占用。企业股东之间股权相争、官司不断,绝不能把经营风险、股东矛盾转嫁到普通购房者身上,不能让无辜百姓为企业纠纷承受损失。
买房是普通家庭一辈子最大一笔支出。这笔十万元,是当年一家人省吃俭用攒下的安家钱。群众一次次反映,多年维权,诉求难以落地。大量受害者抱团维权,侧面印证这并非个案,而是一批群众共同的民生痛点。烂尾楼盘、久拖不退的认筹金,伤害的不只是购房者的经济利益,更是群众对营商环境、民生保障的信心。企业经营出问题,不能一推了之,任由受害群众求助无门。
化解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是地方治理绕不开的民生考题。面对这个积压十四年的楼盘纠纷,相关主管部门不能继续放任问题搁置。应当主动介入,全面梳理该项目涉及的全部群众诉求,厘清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关系,核查资金去向,推动制定清偿处置方案。针对群众反映的相关线索,依规开展核查。同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让多年奔走维权的老百姓,能够得到清晰的答复、可行的解决方案。
民生无小事,欠债终须还。群众拿出血汗钱买房,期盼的是安居乐业,不是十四年漫长无望的等待。期盼属地相关部门扛起责任,直面这起积压多年的房地产遗留难题,妥善处置企业纠纷,维护众多购房者合法财产权益,给众多苦苦等待的维权群众一个公正结果,不让群众的安居梦,长久困在一纸白条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