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R]案件概况
陕西榆林,租客吕某某在淘宝网购号称节能的燃气聚能环,该产品是小作坊产出的三无产品,无任何安全警示标识。
在安装后不久,2023年12月9日左右,吕先生和妻子、儿子都曾感到过身体不适,出现过头晕、恶心、呕吐、没精神等症状。妻子曾抱怨过,说自从用上这个聚能环,家里就呛得很,有股干锅味。就医后稍有缓解,但并未停止使用。
2023年冬天,考虑到孩子的结婚费用、升学辅导费用,吕先生找到了一份运输押送工作,离家务工。
据他回忆,2023年12月25日上午,刘女士务工的超市的工作人员给他打电话,称刘女士没有来上班;随后,小儿子学校的老师也打来电话,称孩子没有上学。他拜托房东上门查看,房东破窗而入后发现,两人均已死亡。
经燃气公司检测,房屋燃气管道、设备并无泄漏问题。
涉案损失合计217万余元。法院划分责任:生产者承担 40% 赔偿,销售者承担 30% 赔偿,电商平台和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租客一方收到过风险警示,身体不适仍继续使用,自行承担 30% 责任。房东、燃气公司无需担责。
多方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平台主张仅做形式审核不应担责,厂商、商家希望减轻责任。二审法院依据高度盖然性规则,认定是聚能环造成燃气燃烧不充分致人死亡。聚能环风险早已被监管、媒体多次曝光,平台未做拦截下架,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最终驳回全部上诉,维持原判。
[清单R]法律科普
[一R]三无缺陷产品,产销双方均要担责
产品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即属于缺陷产品。小作坊生产三无聚能环,商家虚假宣传家用节能、不标注风险,生产者、销售者均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R]高危商品,电商平台不止形式审核
普通商品平台仅做形式审查,但对于已经被监管、媒体反复警示的高危品类,平台不能放任流通,必须主动拦截、下架,否则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R]受害人有过错,可减轻侵权方责任
收到过安全警示,身体已经出现中毒不适却依旧继续使用产品,使用者自身存在过错,按照过错比例自行承担一部分损失。
[四R]房东、燃气公司不是无限兜底
房东提供合格燃气设施,燃气公司完成入户安检、发放风险告知,租客自行网购加装配件发生事故,二者不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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