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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息事宁人?!重庆高新区一名老人遭人殴打,四根肋骨骨折,肇事方赔付 8 万元之

又是息事宁人?!重庆高新区一名老人遭人殴打,四根肋骨骨折,肇事方赔付 8 万元之后,警方选择调解了结此案。老人的儿子自学法律两年,硬是把尘封搁置了两年的案件成功翻盘,从治安调解转为刑事立案,从当初无人过问,到办案民警被追责。这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隐情?

事情要回到2024年6月2日的上午。老人在高新区一家果蔬店排队结账,和李姓女子发生口角,随后遭到对方一家三口围殴。冲突过后老人疼得直不起身子,送到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四根肋骨骨折。

后续司法鉴定给出结论,伤情达到轻伤一级。很多人都清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级,已经触及刑法,本该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

可当时办案民警没有走刑事流程,只当成普通治安纠纷处理。经过协调,打人一方拿出8万元赔偿,双方签下调解协议,案件就此以治安调解结案。

老人的儿子冉林波拿到调解结果,心里始终堵得慌。四根肋骨断裂,属于严重的人身伤害,一份赔偿协议,难道就能抹去刑事追责?他不甘心就这么了结。

没有律师帮忙,没有专业法律背景,他决定自己啃法条。整整两年时间,他挤出空闲自学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反复研究伤情鉴定标准,梳理案卷材料,一点点找出办案流程里存在的问题。

他慢慢意识到,轻伤一级的故意伤害案件,不属于可以简单调解了事的范畴。民事赔偿只能弥补经济损失,不能直接免除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当初办案单位属于典型的以调代刑,有案不立。

找到核心问题之后,冉林波开始持续提交信访材料,向上级公安督察部门反映情况,把病历、鉴定报告、调解协议、现场相关证据全部整理提交,一遍遍陈述案件的违法点。

漫长的申诉过程里,案件一度没有进展。他反复提交材料,不断和督察部门沟通,坚持自己的诉求,要求纠正之前的办案错误,对该案刑事立案。

功夫不负有心人,2026年9月4日,重庆高新区公安分局出具刑事立案决定书,正式对这起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压了两年的案子,终于迎来转机。

同时公安督察审计部门核查确认,当初两名办案民警存在执法过错,作出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取消评先评优、责令书面检查的问责处理。涉案人员里,一人已经办理取保候审,其余两人还在继续调查。

这件事曝光之后,网上讨论炸开了锅。不少网友感慨,如果不是这位儿子坚持自学法律,持续维权,这起刑事案件,可能永远停留在治安调解的结果里,打人者不会承担刑责。

也有网友提出疑问,轻伤一级明明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当初为什么能够只用8万元赔偿调解结案。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本就是两条互不替代的线。赔钱可以拿到被害人谅解,作为后续量刑从轻的依据,但不能直接把刑事案件降格为治安案件,直接销案。

现实里不少伤害案件,都存在类似的误区。很多人以为赔钱了事,签了调解协议,这件事就彻底翻篇。可一旦伤情达到轻伤及以上,就属于公诉案件,是否立案,不是双方私下协议就能决定。

当然也有人觉得,双方已经自愿拿钱和解,没必要再继续追究。可换个角度想,如果轻伤都能靠赔钱不立案,那法律对人身安全的保护力度就会大打折扣。

冉林波自己也表示,对于涉事民警目前的问责结果,他还有不同看法,希望相关部门继续深挖,查清案件办理全程有没有其他问题。

两年坚持自学法律,靠着自己一点点收集证据,把一起被降格处理的案件重新拉回刑事轨道。普通人想要对抗执法偏差,要付出巨大的时间和精力成本。

这起案件也给所有人提了醒。遇到人身伤害,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做好伤情鉴定。一旦达到轻伤标准,要清楚自身权利,不要轻易在信息不全的情况下签署调解协议。调解只能解决民事赔偿,不能随意放弃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法律调解本身不是坏事,但调解不能成为规避刑事追责的口子。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要守住法律底线,不能简单图省事,一味和稀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