逞强的后果?宁夏固原,一男子原本在酒馆安静的喝着啤酒,没成想,烧烤师傅拎来一桶68度白酒非要拼酒,规矩是:啤酒杯装二两“一口闷”。几轮下来男子吐到人事不省,凌晨酒馆员工发现不对劲,叫了急救、报了警,人没救过来。家属无法释怀,尽管看热闹的员工、老板一共补偿家属9.7万,家属还是把烧烤师傅告上法庭,索赔90多万,法院判了!
晚上7点半左右,张某独自一人来到这家民谣酒馆,他是这里的常客。
那天他就想自己待着,找了个角落,点了几瓶啤酒慢慢啜。
他身处的那一桌附近灯光昏黄,音乐也不吵,正合他心思。
几瓶啤酒下肚,他觉得还没尽兴,正要招呼再拿一瓶,
烧烤师傅马某就凑了过来。
双方认识,马某瞅他一个人喝,笑着打趣:光喝啤的没劲,要不要来点白的?
张某本来就好强,说白的也照样。
马某立马来了精神,转身从后厨拎来一桶68度白酒。
还顺手拿两个啤酒杯,往桌上一顿,气氛立马就变了。
他说咱俩一块喝,啤酒杯装,一杯二两,端起来一口闷。
张某心里也打鼓,但嘴上不能怂,脑子一热就答应。
第一杯倒满,整整二两高度白酒,马某仗着自己酒量大,先举起杯仰头就灌,喉结滚动几下杯底就空了。
张某自觉酒量还可以,也跟着来,高度白酒进了嗓子喝下去可不像啤酒,热辣辣的下了肚。
当时已是深夜,酒馆里没几个客人,员工们正好都闲的无聊。
驻场歌手孙某跑过来,他不喝就是看热闹。
炒菜师傅樊某这时候也没事干了,也凑过来看,大堂经理哈某也跟过来。
两个拼酒的人身边顿时热闹起来,几个人七嘴八舌,有的嚷嚷着:喝啊,一口闷才叫爷们儿。
张某脸通红,耳根发烫,他又不肯认输怕被让人看扁。
马某连喝了几杯后,忽然往张某酒杯里插了面小白旗。
这动作挺损的,意思明摆着:你不行了,认输吧!
张某一看就上了头,输啥输,端起杯又干一杯。
其实他早喝飘了,啤酒打底再加68度白酒,太狠。
可那会,人一被起哄,就会失去理智,后来人实在撑不住了,去厕所吐了三回,腿发软站都站不稳。
孙某一看赶紧劝两人,不能再喝了,还把张某扶回店里,让他靠沙发上休息。
樊某和哈某也看不下去了,拿纸给张某把身上的呕吐物擦了,但大家都没当大事。
哈某怕他呛了,把张某从侧躺放成平躺。
酒馆里每天都有醉酒的客人,大家见怪不怪,没人说送医院,都觉得喝多的人睡一觉就缓过来。
张某躺在沙发上,人已经意识模糊,可谁也没注意到危险正在发生。
凌晨两点多,孙某不放心再去查看时,发现人不太对劲了。
这下所有人都慌了,有人拨 120要求赶紧来,有人拨 110报警。
急救人员赶到后,医生检查,摇摇头说人已经不幸死亡了
家属赶来调监控,越看越气:本来喝啤的好好的,咋就换成桶装高度酒,一群人围着拼他一个呢?
后来家属才知道,马某、孙某、樊某、哈某全是酒馆员工。
老板陈某没在场,经营主体还挂着一家公司名头。
悲痛过后日子还的过,家属先和酒馆这边谈,几名员工自愿各掏29000元。
公司和老板陈某,又补偿了10000元,前后一共97000元。
可家属觉得,主动撩事拼酒的是马某,他肯定脱不了干系!
家属找马某谈赔偿,两边谈不拢,家属干脆一纸诉状告到法院。
家属要求马某赔偿90多万元,理由是:他组的局,他提出的拼酒,他当然负主要责任。
马某也委屈的不行:他自己答应的,又不是小孩子,他就非得喝不可吗?
法庭上,马某就把拼酒经过讲了一遍。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谁有错,谁就要为别人的损失买单!
在共同饮酒这件事上,法律并没有说一起喝酒的人就一定要赔钱,关键看有没有过错。
过错就是,比如拼命劝酒、强迫别人喝、明知对方不行了还不送医院,这些都属于过错。
拼酒不是普通坐一桌喝着玩吹牛,马某主动提出、主动拿68度酒、主动定一口闷的狠规矩。
他还插白旗刺激对方继续喝,这就是把张某往危险里推,马某明显有过错。
可张某也是成年人,二两68度一口闷意味着啥,他门儿清,但他为了面子硬撑,自己也有严重过错。
法律不讲谁嗓门大,只讲当事人该不该料到会出事、出事了你为啥没拦住。
酒桌起哄、吐了三次不送医,这些细节都是小过错。
别把拼酒当义气,真出人命,攒局的和硬撑的都跑不掉。
一审,法院按8比2分责,张某自担八成,马某担两成。
核定损失949157.5元,马某赔偿家属189831.5元。
马某不服上诉喊冤,二审驳回,维持了原判,没再翻盘。
最终,马某的赔偿款189831.5元,加上酒馆那边的补偿97000元,家属拿了不到29万。
酒这东西,喝的是松弛、惬意,不是逞能。
别人劝酒,也不是非喝不可,自己要知道自己的分量。
酒桌上那点豪气,真不值得拿命去换。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红星新闻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