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州南方医科大学白云校区一名博士阶段六年级医学生坠亡,警方已排除他杀。令人痛心的是,悲剧发生后,社交平台上冒出“导师不批假”“只批三天假”“父母双双进ICU”“导师压榨逼迫学生”等传言。但家属、知情者以及完整聊天记录还原出的,却是另一种面貌:其父母遭遇车祸后,导师先后转去2000元和2万元应急,多次叮嘱“到家报平安”,鼓励他坚持;得知他想退学陪母亲,导师又与辅导员劝慰,建议先办休学。家属明确表示,母亲只是手臂脱臼,导师始终关心弟弟,网传内容均为谣言。
最新进展显示,最早散布不实信息的两个账号已被处置:一个因违反社区公约被禁言,另一个已无法搜索。网友纷纷怒斥:造谣者必须严惩,别再让谣言补刀。
据南方医科大学9月16日通报,9月15日凌晨1时55分左右,该校高层公寓发生一名学生坠楼事件。警方现场勘查后认定系高坠身亡,排除他杀。
公开报道显示,陈同学为南方医科大学广州白云校区学生。事发后,网络传言迅速扩散:有人把坠亡与导师批假挂钩,有人称“学生父母均车祸进ICU”,还有人指责“导师压榨、打压该学生”。相关说法传播很快,引发热议。
同日,记者采访了坠亡学生的导师王老师和其二姐陈女士。陈女士比弟弟大一岁多。她形容弟弟成绩好、善良、孝顺,不愿给别人添麻烦,也总是报喜不报忧。
面对网络传言,她明确表示都是谣言,并称父亲出车祸后,王老师一直关心弟弟和家里,希望网络不要再造谣,以免继续伤害家属和王老师。
记者查看陈同学与王老师的完整微信聊天记录,时间线从7月22日开始。当天,陈同学告诉王老师,父母出车祸,父亲在急诊手术室,自己正赶高铁回去。
王老师回复:“这么大事!有什么我能帮忙的告诉我,你注意路上安全!”随后,王老师先后转去2000元和2万元应急,并叮嘱:“随时联系。到家报平安!”
7月23日,陈同学说父亲脑出血,在ICU。王老师随即询问病情。8月2日,陈同学说父亲已从ICU转出,情况平稳,当天回广州。
8月11日,陈同学再次表示父亲病重,要求回家探亲,并称1周后返回医院上班;父亲在ICU,家里打算放弃救治。
聊天中,王老师多次鼓励他帮家人战胜病痛,告诉他“不要放弃”。9月8日,王老师帮陈同学联系工作单位,陈同学表示感谢。
9月13日下午,陈同学说精力无法集中,每次和母亲通话母亲就哭,决定退学回家陪母亲。王老师和辅导员希望与其家人沟通,但陈同学婉拒。导师组向医院和学校汇报,希望帮他走出心理创伤,决不能因经济原因退学。
9月14日上午8时30分,辅导员和导师组共同劝慰,但陈同学得知父亲病故后,觉得学医没意义。王老师建议先休学回家陪母亲,陈同学同意完成预答辩后办理休学。……
记者梳理聊天记录后,未发现王老师不批假、只批三天假、催促回广州,或对学业加压、贬损等内容。
陈女士澄清,母亲并未进ICU,只是手臂脱臼。王老师没有不让请假,也没有只批几天假,对弟弟一直很关心。
她还说,弟弟在父母车祸回家时,曾告诉家人王老师转了钱应急。家人感谢王老师对弟弟的栽培,家中短时间内先后有两位亲人去世,大家都十分痛心。弟弟从未在她面前说过王老师不好。
那么,网传“不批假”“压榨”“父母均ICU”等若属捏造,是否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若相关说法被查证为捏造并广泛传播,发布者、恶意转发者可能先面临治安处罚,最高可处10日拘留及最高1000元罚款。
若同一谣言被点击、浏览五千次以上,或被转发五百次以上,或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依《刑法》第246条等规定,可能构成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刑事责任或治安责任外,涉案造谣人员还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对于造谣人员,陈女士、导师及学校等受害单位及个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等;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可依第1183条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平台在接到通知未及时处理,对损害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之外,平台治理也在跟进。9月17日,记者检索发现,最早发布相关不实信息的“小野的瓜田”因发布不实信息违反社区公约被禁言;另一个账号“右脸颊上兮尔的吻痕”已无法搜索到。
这说明,网络空间有规则,造谣传谣并非没有代价。
这件事警示我们,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轻则承担民事赔偿、治安处罚,重则可能刑事追责。面对一条生命的离去,最该做的是尊重事实、尊重家属,而不是用猜测和编造制造二次伤害。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