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资讯网

“离大谱!”浙江杭州,一50岁男子休息日独自在家,邪火难耐,想玩花一点,一时兴起

“离大谱!”浙江杭州,一50岁男子休息日独自在家,邪火难耐,想玩花一点,一时兴起,把瓶子套在了下 身隐私部位。刚套上没感觉,几分钟后却卡死了。他反锁在卫生间里,食用油、洗洁精、热水轮番试,折腾几个小时,结果越弄越肿、越肿越紧,前端发紫,疼得满头大汗。实在扛不住,他才红着脸叫家人送自己去医院。医生一看,瓶口已经嵌进去,有缺血信号,再拖可能坏死。随后医生小心破拆瓶体,手术顺利。出院时,男子红着脸说:“下次再也不敢了。”
 
据悉,50岁的老赵(化名)平时身体还算可以。某个轮休日,他独自在家,闲来无事,邪火缠身,突发奇想,把一个空可乐瓶拿在手里,将瓶口套向自己的隐私部位。
 
刚套上时,他并没有感到明显不适,甚至觉得只是个小玩笑。然而,该部位对刺激非常敏感。短时间内,局部动脉血大量涌入,静脉回流肿胀,导致被硬质瓶口压住。
 
血液进得来、出不去,组织像被不断充气的水囊一样胀大。瓶口内径只有约2.5厘米,塑料又不会随之一起扩张,于是卡压越来越紧。
 
老赵很快发现情况不对。他试图把瓶子取下来,却越急越乱。他躲进卫生间,反锁门,先后用食用油、洗洁精和热水,希望借助润滑或温度变化脱困。
 
可这些办法不仅没有奏效,反而可能加重局部刺激,使肿胀更快。近两个小时里,他反复尝试,疼痛越来越重,前端颜色发紫,额头冒汗。
 
最终,他实在无法自行处理,只能红着脸叫来家人,赶往中医院。
 
到诊室时,老赵坐立难安,汗水顺着额头往下淌。面对医生,他吞吞吐吐,难以启齿。接诊的泌尿外科主治医师检查后判断,瓶口已经深深嵌进去,前端颜色发暗、皮温偏低。
 
这些表现是典型的缺血信号,说明局部血供已经受到严重影响。如果继续拖延,海绵体组织可能发生不可逆损伤,甚至面临坏死风险。此时,问题已不是“丢不丢人”,而是能否保住组织功能。
 
医院迅速安排手术,泌尿外科副主任医师参与处理,先在瓶体与皮肤之间做好保护隔离,再用专用器械沿着瓶体逐步破拆,一点点切开、分离,最终将瓶体取下。整个过程必须格外小心,既要解除卡压,又要尽量避免二次损伤。
 
瓶子取下后,医生并没有马上进行额外操作。因为长时间嵌顿导致局部水肿严重,组织边界不清,血运尚未恢复。此时贸然处理,反而会增加感染和愈合不良的风险。
 
医生决定先解除卡压,保护组织,等待血供恢复,再评估后续处理。整台手术顺利,术后老赵恢复良好,两天后出院。
 
临走时,他红着脸说,以后再也不做这种糊涂事了。
 
医生表示,类似病例在泌尿外科并不少见。很多人一开始都觉得“拔出来就行”,但实际并非如此。
 
有人说,隔着屏幕都觉得疼,最该记住的不是“别玩瓶子”,而是卡住后千万别自己硬折腾。油、洗洁精、热水轮番上,听着都替他着急。两个小时白白遭罪,早去医院可能少受很多苦。
 
也有人感叹,这种事确实难开口,但医生天天见各种意外,面子再重要也没身体重要,硬扛才是最危险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老赵隐私部位被可乐瓶卡住并接受手术,属于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也是医疗健康类敏感个人信息。
 
报道中虽然使用了“老赵”化名,但写明了50岁、杭州市中医院、具体病情、手术细节,并配有“医院供图”的瓶口嵌顿照片和取出的瓶口照片。这些信息结合后,熟人很可能识别出具体患者。
 
依据法律规定,处理医疗健康类敏感个人信息,应具有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性,并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医院和医务人员还负有《民法典》第1226条、《医师法》第23条、《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92条规定的保密义务。
 
结合《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就本案而言,老赵到院时神志清醒,相关手术原则上应由本人签署手术同意书。若当时情况紧急、患者因疼痛或情绪无法有效表达,医院经负责人批准后也可实施紧急救治。
 
在这次手术中,医院诊疗活动符合诊疗规范。术后两天出院,未见明显不良后果。因此,不会发生医疗损害责任。
 
这个教训提醒人们,好奇心要有边界,遇到意外更不要因尴尬而拖延。及时就医,才是真正能保住安全的选择。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