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大意了!重庆,男子出门遛狗,把2岁大的孩子独自留在家中看电视,家里的窗户没防护网,他也没关,12分钟后,男子回到家,家里空无一人,接着他听到有人大喊“有孩子坠楼”,男子冲出阳台往下看,瞬间崩溃,他的孩子抱着小被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妻子赶回来后,悲痛欲绝,在现场和殡仪馆情绪失控动手打了男子。没想到男子甩来一句话“你敢再动手,我就调监控报警”。
9月13日下午,崔先生把妻子送到会场之后,独自带着两岁两个月的孩子留在家里。
下午3点26分,他将孩子放在沙发,孩子的怀里抱着他常盖的小被子,打开动画片让孩子观看。
崔先生觉得出门遛狗用不了多久,就没有带上孩子,也没有锁好家里的窗户,转身出门。
3点38分,崔先生返回家中,前后一共离开12分钟。进门之后客厅空空荡荡,沙发上已经没有孩子。
他一间房一间房挨个搜寻,卧室、卫生间、厨房全部找遍,都看不到孩子。
就在他慌神的时候,听见楼下有人大喊,说有小孩坠楼。他冲到阳台往下一看,眼前的一幕让他瞬间崩溃。
根据法医现场勘查推测,孩子踩着阳台摆放的洗澡桶边缘,怀里还抱着被子,从没有关好的窗户翻了出去。
虽然家里阳台栏杆高度超过一米,之前装过防护设施,但是后来拆掉了,窗户也没有关严。孩子从18楼高空落下,中途砸到树枝,造成严重内出血,体表看不出明显外伤,但已经没有生命体征。
小区物业和邻居第一时间发现情况,拨打了报警和急救电话。
孩子母亲刘女士接到丈夫电话之后,急匆匆赶回小区,看到倒在地上的孩子,巨大的悲痛压垮了她。
在现场和后续殡仪馆,她两次情绪失控动手打了丈夫。而崔先生当时回应,如果妻子再动手,他就调监控报警。
刘女士说,平日里丈夫很少分担育儿工作,出事之前,夫妻俩还因为家务分配、带娃观念吵过架。
事发房间的监控没有通电,没办法完整还原孩子坠楼的全过程。
事情发生之后,警方、法医赶到现场全面调查取证。
最终给出结论,这是一起意外事件,没有达到刑事立案条件。
简单来说,现有证据不能认定父亲存在主观加害的想法。
不过家属依然可以走民事诉讼途径,主张相关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
这个孩子只有2岁2个月,属于需要专人看护的幼儿,孩子父亲明知家中窗户防护已经拆除,还独自出门遛狗,把孩子单独留在家里12分钟,明显违反这条法律规定,没有尽到监护看护义务。
虽然警方认定这属于意外事件,不刑事立案,但不代表父亲没有过错。
两岁孩子没有危险判断能力,独自在家极易发生坠楼等危险,父亲抱有侥幸心理临时离开,疏于看护,是酿成悲剧的重要原因,监护人要承担相应民事层面的过错责任。
崔先生说监控能够证明事发的时候他不在家中,不存在伤害孩子的想法,但是他坦然承认自己是过错方,心里十分愧疚。
他明白妻子悲痛难平,也担心妻子做出极端行为,现在两人首要的事情,是处理孩子的后事。
很多人觉得只是短短十几分钟,谁也想不到会酿成这么惨痛的结局。
可对于低龄小朋友来说,危险往往就在一瞬间。
2岁左右的孩子,天生爱攀爬,对高空、窗户的风险完全没有概念,一点点可以踩脚的东西,都有可能变成致命隐患。
不少家长都会犯一个相同的错误:觉得孩子安安静静看电视,不会乱跑,自己临时出门一小会儿不会出事。
可意外从不会提前打招呼。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低龄孩子,绝对不能单独留在家里。就算只是下楼丢垃圾、遛狗,短短几分钟也不行。
家里的防护也不能偷懒,高层住户,窗户一定要做好限位,阳台加装防护网,把可以踩上去的凳子、收纳桶挪离窗边。不要觉得栏杆够高就万事大吉,孩子很容易借助物品垫高自己,翻出窗外。
这场悲剧没有赢家。失去孩子的夫妻,往后一辈子都要承受这份伤痛。父亲一时的疏忽,换来无法挽回的后果。
监护不是一件可以松懈的小事,为人父母,千万不要赌运气。
我们总以为意外离自己很远,可一旦发生,就是整个家庭无法承受的重击。所有家长都要引以为戒,看好孩子,排查家中安全隐患,别让一时大意,留下一辈子都弥补不了的遗憾。
来源:浪涨新闻2026-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