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48岁已婚男出轨了一个年轻女人,还骗她说自己单身,只要给他生了儿子就给她买房!这女的信以为真,还真怀了孕,但是前两个男人都说像女孩,没让她生,到了第三个终于生下来了,是个女儿,男人一看这情况,直接玩起了消失。
这男的姓什么报道里没细说,陈女士只知道他“三十多岁,离异单身”。他拿出一张离婚证给她看,她就信了。那张证是真的,不过是他跟第一任妻子离婚的凭证,跟他现在的婚姻状态没半点关系。
头两年,陈女士怀了两次。每次男方都说“看着像女孩”,劝她打掉。她照做了。去年底第三次备孕,男的让她配合吃各种“生男偏方”,承诺这次要是儿子,就在深圳给她买房。
整个孕期,男的表现得挑不出毛病。每次产检都陪着,温柔体贴。陈女士觉得这回稳了。孩子生下来,是女儿。男的把她哄去东莞月子中心,说那边环境好。她前脚到,后脚电话就打不通了。
更让她懵的是,男的“妻子”找上门了。她才知道,这个自称离异的男人,48岁,二婚,现任妻子一直在。原配把她告了,要求返还30万“夫妻共同财产”。
陈女士说自己没拿过大额转账,那些钱大多花在日常共同生活上。她之前有工作,经常贴补家用。为了生孩子辞了职,现在断了收入,带着女儿,反被起诉还钱。
法律上这账分两头算。原配起诉返还,于法有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擅自把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违背公序良俗,赠与无效,配偶有权追回。但陈女士主张那些钱是共同开销,不是单方面接受供养,举证责任在她这边,一审判决未必是终局。
另一头,孩子的抚养费跑不掉。出生证明上父亲一栏写着他的名字,必要时做亲子鉴定确认血缘,他依法必须承担抚养费。深圳中院判过类似案子,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标准参考男方收入、当地生活水平,按月支付到孩子18岁。
至于这个男的,他骗的不只是感情。拿离婚证冒充单身、承诺买房骗人生育、用假房产协议稳住对方,一套操作下来,陈女士辞了工作、两次打胎、生了个孩子。律师分析,男方故意隐瞒已婚身份,让女方在“他是单身”的错误认知下处分了自己的性权利和生育权,女方可以提人格权之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他玩消失,躲不掉两笔账。一笔是孩子的抚养费,一笔是陈女士可以追的精神损害赔偿。原配那边起诉的30万,陈女士如果能举证大部分是共同生活支出,法院也会重新算。
信息来源:澎湃新闻2026年9月14日报道《“说好生儿子就买房”,广东一已婚男骗女友生女后失联,此前女友两次怀孕以性别为由劝其打掉,原配起诉索还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