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清廉海南”9月14日消息,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原党组书记、厅长,省乡村振兴局原局长何琼妹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监委对第八届海南省委委员,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原党组书记、厅长,省乡村振兴局原局长何琼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何琼妹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用车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何琼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海南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何琼妹开除党籍处分;由海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海南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给予何琼妹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海南省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公开资料显示,
何琼妹,女,汉族,1969年5月出生,海南海口人,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审计师,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12-1998.11 海南省审计厅第四审计处副主任科员
1998.11-2000.09 海南省审计厅第四审计处主任科员
2000.09-2005.11 海南省审计厅经贸审计处副处长
2005.11-2006.01 海南省审计厅财政审计处副处长
2006.01-2009.04 海南省审计培训中心主任
2009.04-2010.11 海南省审计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省审计培训中心主任
2010.11-2011.09 海南省审计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11.09-2014.09 海南省审计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兼纪检组组长
2014.09-2015.01 海南省文昌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2015.01-2016.08 海南省文昌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16.08-2017.03 海南省琼海市委书记
2017.03-2021.08 海南省琼海市委书记,兼乐城先行区工委书记
2021.09-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兼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