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唏嘘!9月15日报道,男子袁某专程赴延安参加同学婚礼,宴席上喝下半斤白酒,夜里又参与闹洞房游戏,持续饮酒助兴。次日凌晨,同伴发现袁某不幸离世了,事后检测其血液乙醇数值极高。家属维权起诉13名参与人员,法院这样判。[酷]
袁某开车,一行五人从榆林去延安村里喝齐某喜酒,席上他喝了约半斤白酒,晚上十点闹洞房,规则是谁抢到喝酒谁当“打手”,袁某也进去争。
十一点多人陆续散,袁某被扶到隔壁屋,钟某和他同屋。
凌晨五点,钟某发现异常,往县里送,半路遇到救护车,人已经没救回来。这个时间线里,最关键的转折不是喜宴那半斤,而是后面抢酒游戏又把人拉回酒桌。
家属先和新郎一方和解,拿到20万,协议写明不再找主家,其他人由家属自行追责。
随后家属起诉当天同桌和闹洞房的人共13名,索赔40多万,法院最后只让高某、郭某、白某各赔2万,其余10人一分不赔。
为什么10个人不赔?法院看的不是“同桌”两个字,而是有没有过错和因果关系。
这10人虽然在宴席上喝了,但没进抢酒游戏,也很难认定他们劝酒、逼酒或有重大过失,共同饮酒的注意义务没被触发,责任就落不到他们头上。
为什么这三人要赔?因为他们参与了抢酒定角色,和袁某继续喝、最终过量之间有事实关联。
法院没有按死亡赔偿总额比例去拆,而是结合袁某自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责在死者、双方不熟、家属已拿20万等情况,酌定每人2万。
袁某为什么主责?他半斤白酒后还接着抢酒玩,对风险应有判断,法律不会因为人没了,就把所有同桌都变成赔偿对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为自己的饮酒选择承担主要后果,这是这类案子很硬的一条线。
新郎那边为什么能了结?因为20万和解协议把主家责任单独切开了,协议写清后续不找主家,其他人员家属自行追责。
后面13人被诉,不会再把主家拖进来,对办宴席的人来说,这比事后扯皮更关键。
这案子给酒桌提了个醒,各喝各的,没人灌,事后也有人扶去休息,不一定能判同桌赔。
可一旦出现起哄、抢酒、定角色、不喝不行的氛围,性质就变了,你参与制造了继续喝下去的场景,就可能被认定和后果有关联。
现实里,容易被判担责的通常是几种:强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还劝、醉酒后没人管、放任酒驾。
普通同桌如果没这些行为,责任不会自动落下来,这也是本案里10个人不赔的原因。
农村婚礼闹洞房爱热闹,但抢酒定“打手”这种玩法,真容易把喜事推过界,真出事,赔不赔、赔多少,看的是每个人具体做了什么。
要是同学在席上非拉你抢酒定角色,你会跟着玩,还是把杯扣桌上?这道红线,最好在举杯前就想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