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48岁已婚男出轨了一个年轻女人,还骗她说自己单身,只要给他生了儿子就给她买房!这女的信以为真,还真怀了孕,但是前两个男人都说像女孩,没让她生,到了第三个终于生下来了,是个女儿,男人一看这情况,直接玩起了消失。但更让女人崩溃的还在后面,这男的根本不是单身,他有家庭的,现在男人的妻子找上来了,让她返还夫妻共同财产,一审判处她返还30万元。这下女人慌了,表示这些钱都是两人日常生活支出的,她不想还,赶紧寻求帮助,要上诉。
(信源:小强热线)
这男的其实已经48岁了,但是他对姑娘谎称是三十多岁。
他还说自己已经离婚了,现在是单身状态,为了让姑娘信服,还拿出了一个离婚证,其实是跟前任妻子的证。
姑娘年轻,没那么多心眼,在经验老道的男人面前,很快被糊弄过去了。
就这样,两人陷入恋情,还很快同居在一起了。
这男的对女人说,他就想要个儿子,这是他的心愿,希望最爱的女人帮他圆梦。
同时,这男的还给姑娘画大饼,说只要生下儿子,马上给她买房子。
这姑娘信了她的话,每次都配合他,积极备孕。
两人在一起三年,这姑娘还真怀了孕。
结果男人却非说肚子里的孩子看着像女孩,不让要,这女人就听了他的话。
过了一段时间,女人第二次怀孕,男的还说像女孩,还是没要。
到了第三次,女人终于生下了孩子。
但是,让男人失望的是,依然是个女孩。
男人帮着办了出生证明,父亲那一栏写了他的名字,出院后把母女两人安排到了东莞的一家月子中心。
但让女人怎么都没想到,自从那之后,男人就不出现了。
而且,不管女人怎么联系,男人都不回复。
但更让她崩溃的是,男人的妻子找上她了!
女人这才知道自己被骗,原来这男的48岁了,还已婚,自己竟然成了小三。
男人的妻子来者不善,要求她返还男人给她花的钱,说那些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这女的无力应付,一审开庭都没出现,但被告知了结果,判她返还夫妻共同财产30万元。
这下女人更慌了,她觉得自己太委屈。
她说自己有正经工作的,本就不需要男人养着,男人给的钱都花在了两人的日常开销,怎么能让她一个人还呢?
而且他们现在还有孩子,男人不能一点都不负责。
这女人说的话,得分开来看。
首先,让她返还当初的夫妻共同财产,那是有法可依的。
《民法典》第106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并且《民法典》明确规定了,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是无效的。这男的婚内出轨,不仅违背了夫妻的忠诚,更违背了公序良俗,对于妻子来说,就是丈夫拿着二人的共同财产去给了第三人,损害了妻子的利益,要求第三者返还,一点毛病都没有。
但是这女的如果真的不知道自己被三了,也是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的。
而且这女的还说,她也挣钱,这3年也不是只花男人的钱,她也拿出了钱给过男人。
既然如此,那她也可以收集材料,证明男人对她的欺骗,以及她对男人的付出,要求男人赔偿。
最重要的一点,孩子,男人必须对孩子负责。
《民法典》第1071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这男的自己给孩子办了出生证明,实在不行还可以验DNA,真是他的孩子,他必须管。
所以女人不仅可以主张自己的损失,更应该跟男人好好界定孩子的抚养费问题。
说到底,这男的太没责任心,一开始就在哄骗女人,现在看没生出儿子,又缩起来不出面,让原配来收拾烂摊子,他的担当都去哪里了?
这女人识人不明,得到的教训可是够大的,爱情里怎么能盲目相信,还是该擦亮眼睛呀。
这事您怎么看的?欢迎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