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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绝户得逞!” 北京,一名 41 岁女子因尿毒症离世,身后留下四百多万的房产,

“吃绝户得逞!” 北京,一名 41 岁女子因尿毒症离世,身后留下四百多万的房产,还有 110 余万银行存款、保险、丧葬费及抚恤金。她终身未婚无子嗣,父母早亡,也无兄弟姐妹。女子父系的叔叔、姑姑共五人,母系的舅舅、姨妈共四人,总计九位旁系亲属纷纷现身,争抢遗产妄图吃绝户,全都想将女子的财产占为己有。法院最终裁定:房产收归国有。网友唏嘘:人走了,钱财终究没能花完。

2022年6月,北京昌平41岁的赵女士,因为尿毒症医治无效离世。

她一辈子没有结婚,没有孩子,父母早早过世,也没有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同样在她之前就已经去世。走的时候,没留下任何遗嘱。

名下资产不少,一套房产估值四百多万,再加上银行存款、保险、丧葬费、抚恤金,合计一百一十多万。消息传开,父亲这边5位亲属,叔叔和姑姑;母亲这边4位亲属,舅舅和姨妈,一共9个旁系亲戚,全都站出来,想要分到这笔遗产。网上不少人看到这件事,直接贴上吃绝户的标签。

9个人一起到法院起诉,理由很统一。他们都说,赵女士生病期间,大家都有帮忙照顾,出钱出力,遗产理应分给自己。法庭上,各方还拿出不少证据。其中一名叔叔住得离赵女士不远,本身是出租车司机,多次开车接送她往返医院看病,节假日还带着她出门旅游。剩下的亲戚,大多是逢年过节上门探望,偶尔陪同就医。

法院仔细核对全部材料,确认赵女士一直是独自居住,没有长期依靠任何一位亲戚生活。这些亲属,在法律上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法定继承里,第一梯队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梯队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两类继承人,赵女士一个都没有。叔叔姑姑舅舅姨妈,都不在这个名单里面。

按照法律条文,不是法定继承人,但生前对死者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到一部分遗产。法院结合每个人实际付出的多少,做出划分。帮忙最多的那位叔叔拿到百分之二十,剩下八个人,每人分得百分之十。存款、保险、抚恤金这一百一十多万,就按照这个比例分给9位亲戚。

但那套价值四百多万的房产,判决结果完全不一样,收归国家,由昌平区民政局接管。判决在2024年11月29日下达,宣判之后,各方都没有上诉,判决正式生效。

很多网友看到结果,第一反应觉得意外。既然亲戚都分到一百多万,为什么大房子不能一起分走。这里要分清一个关键点,可以酌情分配遗产,不等于全部遗产都能拿走。法院判定,几位亲戚确实有一定帮扶行为,但帮扶程度有限,不足以支撑把价值最高的房产也交给他们。

民法典有明确规定,无人继承又没有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作公益事业。本案正好符合这个条件。赵女士没有法定继承人,没有遗嘱,所以大额不动产,直接收归国有。能分给亲戚的部分,是对他们曾经照料行为的认可,并不是默认旁系亲属天然有权继承全部家产。

网上流传的吃绝户说法,放在这个案子里并不完全贴切。传统意义上的吃绝户,是趁着孤身之人离世,毫无付出,单纯抢夺财产。本案里几位亲戚确实有不同程度的照料,只是照料深浅不一。法院也没有一刀切全部驳回诉求,而是按劳分配,给出一部分财产。可照顾不等于可以全盘接手遗产,法律的边界在这里划得很清楚。

这件事也给很多独居、不婚的普通人敲了警钟。如果名下有资产,又没有配偶子女,想要按照自己意愿安排身后财产,最好提前写好遗嘱。想留给谁,写明分配方式,避免自己离开之后,亲戚因为遗产闹上法庭。没有遗嘱,也没有法定继承人,大额财产就有可能收归国家。

不少人感慨,人走了,钱没能花完。辛苦攒下的房子,最后没能留给身边的亲戚。财产归属,从来不是看谁来争,而是看法律怎么界定,看生前有没有妥善安排。亲戚之间的人情往来是一回事,遗产继承是另一回事,不能混为一谈。人情归人情,规矩归规矩,法律不会因为亲属关系,就突破继承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