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女孩拒绝男友查看手机,二人厮打后,女孩独自去江边徘徊40分钟后跳江溺亡。家属在手机里找到惊人证据,女孩写下:自愿对男友交出生命健康权的字条。甚至,她还遭男友殴打、裸照威胁。男友却说:只是情侣间游戏。网友:这个男的在PUA她!
小晴(化名)老家是湖北黄石的,早早辍学,跟妹妹一块儿到武汉打工过日子。
2026年五月份,她在网上认识了山东男子于某,俩人发展成恋爱关系。
8月22号晚上,于某专程从外地赶到武汉小晴的住处,就因为小晴不愿意给他看手机,俩人当场吵翻,还动起手互相厮打。
大半夜争吵过后,小晴情绪彻底绷不住。
她独自坐电梯先跑到楼顶,没过多久又下楼,一个人来到长江边上,在码头边上孤零零徘徊了40分钟。
凌晨3点10分左右,绝望的小晴纵身跳进长江。
小晴出门40多分钟之后,于某才意识到人不见了。
他上楼顶找过,到处搜寻无果后才选择报警,还翻出小晴手机通讯录联系上她姐姐。
可让人难以理解的是,事发第二天,于某就自行离开武汉返回山东老家。
5天之后,小晴的遗体才在长江下游一百多公里水域被打捞上来,警方初步判定排除他杀。
得知小晴出事的父亲景先生,在整理女儿遗物的时候发现一大堆疑点。
小晴手机里大量聊天记录已经被删掉,好在还留存下一些线索。
小晴跟AI软件的对话记录清清楚楚写着,她遭到男友殴打,被逼写下文字材料,还上传过手臂淤青照片寻求办法,同时还提到被对方索要3000块钱。
相册里还有一份7月17号手写的《自愿书》,小晴把于某称作“主人”,纸上写明愿意交出生命健康权,宣称在对方面前不受法律保护。
另外,微信截图还能看到疑似于某的威胁话语,拿小晴家人的事情进行施压。
家属还了解到,早在五月份,小晴就曾经报警,说遭到裸照威胁,可这件事最后不了了之。
8月25日,小晴父亲和于某通了电话,对方给出了另一套说辞。
他承认因为心里害怕,删除了小晴手机里的内容;当晚俩人发生拉扯,小晴头部意外磕到墙面。
对于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文字和威胁,他轻描淡写解释,只是情侣之间闹着玩的小游戏,肢体冲突也就是小打小闹,三千块只是情侣之间周转的借款,并且已经归还。
谈及女孩离世,他表示不清楚对方轻生缘由,一切等着警方结论。
有网友说,女孩被男的PUA,这男的长期压迫,威胁欺辱她,这是导致她心里崩溃要轻生的直接原因,虽不是他直接动手,却是他一手造成,绝不能让他逃脱法律责任。
也有人说,生命健康权是什么意思,不明白。生命,建康权是自己的,为什么要交给别人?
其实,女孩写下的《自愿书》在法律上完全无效。
生命权、健康权属于人最基础人格权利,法律明确不允许个人随意放弃、交由他人支配,类似“自愿交出生命健康权”的约定,属于法定无效条款,不能成为男方免责的盾牌。
还有人质疑,这个于某见出事了,立马找借口回山东了,该女子不可能无缘无故跳河,于某怎么也逃不了干系?又是当事人之一,还想逃脱法律制裁!
女孩自杀只是死亡结果定性,不代表可以直接免除于某先前不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如果于某存在动手殴打、以家属安危进行言语恐吓,裸照威胁索要钱财等持续不法侵害,并且这些行为持续给女方造成巨大精神压力,是诱发轻生的重要因素,结合证据链条,男方有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还会触及刑事犯罪。
情侣相处打打闹闹很正常,但威胁、控制、动手伤人绝对不是什么情趣。
拿家人安危要挟、逼迫写下放弃自身权益的字条,怎么看都超出正常恋爱范畴。
9月7号,武汉警方给景先生出具行政立案告知书,准备对小晴手机进行数据恢复,深挖案件背后完整真相,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这事看完心里堵得慌,一个年轻的小姑娘,最后落得跳江溺亡的结局,背后暴露出的问题真值得所有人深思。
最后,年轻处对象千万擦亮眼睛,一旦遭遇控制、威胁、暴力,别自己硬撑,第一时间求助家人或者报警,千万别走到无法挽回的地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