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资讯网

偷排危废案有了最终结果!山东诸城,王辉做工业危废处理的生意,他为了赚快钱,在明知

偷排危废案有了最终结果!山东诸城,王辉做工业危废处理的生意,他为了赚快钱,在明知道两类化工废液混合会产生致命毒气的情况下,依然选择在深夜和同伙把废液倒进污水管网。没想到,剧毒气体扩散进居民区,造成4人死亡,3人重伤,32人中毒住院。主导整件事的王辉,已被执行死刑。

王辉靠着承接工业危废处理的生意赚钱。他心里其实很清楚,手里两类化工废液一旦混在一起,会产生硫化氢剧毒气体,吸入少量就能致人死亡。

因为正规处理危废成本很高,想多赚钱就要走捷径。为了省下处理费用,赚个差价,王辉就打算深夜偷偷把废液倒进污水管网。

明明知道毒气会顺着管道扩散,波及附近居民区,王辉依旧选择铤而走险。

他伙同其他人,趁着夜色把两种废液排入地下管网。剧毒气体顺着下水道四处蔓延,钻进附近居民家里。

那些老实待在家里的普通人不会想到,自己会被地下冒出来的毒气夺走生命。

王辉一伙人这场偷排,直接造成4人死亡,3人重伤,32人中毒住院,让好几个家庭支离破碎,环境修复损失更是高达2400多万。

案子刚开庭的时候,王辉和同伙陈涛都被判了死刑。后来案件发回重审,陈涛因为检举揭发其他人犯罪,有立功表现,改判死缓并且限制减刑。

但是整件事的发起者,主导人王辉,罪责最重,法院依旧维持死刑判决。

王辉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也没有改变结果,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之后,最终对他执行死刑。

王辉从一开始就清楚其中的风险,却把陌生人的生命当成可以牺牲的代价。在他眼里,危废处理只是一门赚差价的生意,附近居民的安危,被他抛到脑后。

很多人会疑惑,污染环境怎么会判死刑?关键点就在这里,这已经不单单是污染环境那么简单。

他明知会产生致命毒气还肆意排放,放任死伤结果发生,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投放危险物质罪。

所以,最终的死刑完全是他自作自受!

《刑法》第115条第1款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起案件不是简单的污染环境。

王辉心里清楚两种废液混合会产生致命毒气,还往公共管网偷排,放任周边老百姓伤亡,属于投放危险物质罪。

他的行为已经造成4人死亡、多人中毒的严重后果,依法可以判处死刑。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澎湃新闻 2026-9-11

欢迎关注@一案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