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坑了!”四川乐山,一男子花58800元买了辆二手新能源汽车,表上显示2.8万公里,男子一月后发现,真实里程是97899.12公里,也就是说,表被调过,男子火冒三丈,认为商家是消费欺诈,要求退一赔三,可法院认为,调表发生在上一手交易,没证据证明是商家调表,也无法证实商家知道,不构成消费欺诈,不支持三倍赔偿,让商家扣除4500元车辆使用费,剩下的钱退给男子,男子把车退给车商,男子不服,提起上诉: 不做核查就对外售卖,属于消极隐瞒,应当推定欺诈,不应扣减车辆使用费用。
张先生想要买车,既要便宜,又要实用,他干脆去二手车商处挑选,很快就看上了一辆别克微蓝6新能源车。
这车也是二手车辆,买车的时候,车行老板拍着胸脯说,这车是2023年上的牌,车况很好,里程只有2.8万公里。
张先生再三确认了里程,表上显示和老板说的一样,张先生高兴,立刻和老板签了合同。
买车花了58800元,价格划算,过完户后,张先生一溜烟把车开了回来。
可没想到,车开了不到一个月,张先生去洗车时,洗车工发现玻璃角上贴着一张保养提示贴。
贴上写着“本次保养里程83378公里,下次保养里程93378公里”。
张先生心里咯噔一下,他一看仪表盘,显示才刚两万九千多公里。
这差得也太多了,他赶紧去4S店查,一查吓一大跳。
这辆车实际里程已经九万多公里了,张先生急了,又做了司法鉴定。
报告显示,车辆里程数被人调过,真实里程是97899.12公里。
张先生急了,觉得自己被老板坑了,他火冒三丈,立马找车行老板理论。
可经过协商,双方始终说不到一起。
张先生一怒之下,把车行老板告到了法院,要求退一赔三,也就是先退车款,再赔三倍,总共要退23.5万。
法院审理调查,发现这车确实是被调过表的,但调表是在卖给张先生之前就发生了。
车行老板是从上家手里拿的车,上家卖给车行的时候,不包车辆里程。
法院认为,只有故意的隐瞒,才算是欺诈,现在并没有证据证明是车行老板自己调的表。
也没法证明老板卖车时知道表已经被人动过手脚。
因此,法院不支持退一赔三,但法院也说了,表显和实际里程差了6万多公里,张先生想买个5万公里以内车的想法落空了。
因为合同目的实现不了,因此必须退款归车,但张先生经开了四千多公里,为公平起见,应该扣掉4500元车辆使用费。
一审判决,车行退张先生54300百多元,张先生把车归还,鉴定费车行出,其他诉求全部驳回。
张先生不服,提起上诉,目前二审还未宣判。
现在存在两个问题,车行老板到底算不算欺诈?车款该不该全额退?
张先生认为,车行既然从事的是二手车业务,就有义务把车况查清楚。
车商明知上家不保里程,还不做检测就直接卖给客户,这就是消极隐瞒,就该推定是故意欺诈。
车行老板急了,车不是他调的,自己收车时看表显就那样。
自己主观上没想骗人,合同也写了双方对车况里程确认无误,按现状买卖,过失不等于欺诈。
有人认为,车商作为二手车行业经营者,应当具备一定的鉴定能力,对于公里数这种重要参数,应当进行核验清楚。
也有人说,卖车的不包真实里程,专业收车的却不查验,这个明显不合情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的质量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二手车商作为专业经营者,对车辆行驶里程这类核心参数,负有法定核验义务。
车行在明知上家不承诺里程真实的情况下,未经核验,就向消费者明确承诺表显2.8万公里,属于典型的消极隐瞒关键信息。
结合行业惯例和司法裁判规则,应当推定其存在欺诈故意。
但具体如何,最终需法院最后的认定。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