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车撞起火了,本该冲在最前面的专业救援人员却因为害怕放下了灭火器,甚至有人连灭火器都不会用!
而最终把车手从火海里硬拽出来的,竟然是刚刚放弃了自己比赛的对手。
事情发生在9月5日上海站GT3组别正赛第7圈。37号与33号赛车缠斗冲出赛道,狠狠撞上了91号赛车的侧身油箱,车子瞬间爆燃,英国车手米洛里被困座舱。
就在大家以为专业救援要上的时候,79号车手哈托格果断弃赛,冲过去拿灭火器灭火,徒手把米洛里拖了出来。整个过程耗时约49秒。
事后,米洛里确诊5根肋骨骨折及多处挫伤,他直言“我欠哈托格一条命”。
而让人气愤的是,涉事车队FIST Auto和33号车手杨百杰爆料:
现场救援人员因害怕退缩,救护车晚了15分钟才到;赛事直播还草率播报“车手自行离开赛车”试图抹杀救人者的功劳;赛后仲裁不仅不慰问伤员,反而想把锅甩给车手。
面对这些指控,CHINA GT组委会在9月6日发声明致歉,承认“细致管理有待提高”,但FIST Auto车队和杨百杰均不买账,双双宣布退出该赛事,并要求独立调查。
说完事故,下面我们拆解背后的法律关系:
赛车虽是高危运动,车手也签了免责条款,但这仅意味着接受正常的竞技风险,绝非赛事方推卸安全保障义务的挡箭牌。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赛事运营方(力盛体育及上海擎速)作为组织者,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
虽然官方声明称“配置符合国家级赛事标准”,但法律不仅看硬件配置,更看实际执行。
如果现场监控、证人证言(如杨百杰的爆料)能证明救援人员确实“因害怕退缩”或“救护车迟
到15分钟”,这在法律上就构成了严重的“不作为”过失。
这种过失直接延误了黄金救援时间,赛事方必须为此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杨百杰透露了关于赛后仲裁在不知道车手死活的情况下,就把他们叫到仲裁室,没有一句问候,第一反应是 —— 能不能把舆论责任推给车手,减轻赛事方的负面影响。
杨百杰说主裁甚至以 "傲慢的态度" 称这只是一次 "低级失误"。
如果以上属实,这里有两个法律问题:
第一,程序正义。赛事仲裁应当中立、客观,不能在调查之前就预设立场,更不能和一方当事人讨论 "怎么分摊舆论责任"。
第二,证据效力。如果仲裁机构和赛事方存在利益关联,又试图引导责任认定,那么这份仲裁结论在未来的民事诉讼中,证明力会大打折扣。
杨百杰很聪明,他做了一件事:把车载录像交给了WEC(世界耐力锦标赛)的仲裁人员,拿到了 "非事故主因" 的第三方专业意见。
这等于在正式法律程序开始之前,就先固定了一个对自己有利的权威证据。
China GT 和 WEC 就像是“国内联赛”和“国际顶级杯赛”的关系。WEC 不会干涉 China GT 的赛事运营或颁发积分。
但在技术鉴定和事故定责上,WEC 的专家意见具备极高的行业公信力,到了法庭上,一方是利益相关方自己做的仲裁,一方是国际顶级赛事仲裁的第三方意见,法官更信谁,不言而喻。
FIST 车队宣布退出后续全部 CHINA GT 赛事,杨百杰宣布永久退出。这是一种表态,也是法律行为。
如果车队和车手与赛事方签了参赛协议,单方退赛可能构成违约。但关键在于 —— 如果赛事方确实存在安全保障义务的严重违约,车手和车队可以主张两个抗辩理由:
一是先履行抗辩权:你连基本的安全保障都做不到,我有权拒绝继续履行参赛义务;
二是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参赛的前提是在安全保障达标的环境下比赛,现在这个前提不存在了,我有权解除合同。
如果这两个抗辩成立,退赛不但不算违约,还能反过来要求赛事方赔偿已投入的损失。当然,最终取决于参赛合同里的具体条款,尤其是免责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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