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难道就不配好好生活吗?刷到一条新闻,说是有低保户全家去香港看演唱会,之后全家的低保资格就被取消了。
底下不少评论都觉得这事做得没错,翻了好久才看到一个不一样的观点。
他说要是这家人原本就符合低保资格的相关规定,那本来就该依法享受低保待遇。要是低保的相关规则里,根本没限制看演唱会这类消费,单凭这个理由就取消全家的低保资格,实在是有待考量。
再者说,任何人,哪怕是低保户,都有享受和追求更高品质精神生活的权利。他选择去听演唱会,就好比国家给了你一百块钱,你可以拿来应付一周的油盐酱醋这类生活必需开销,也可以选择把这一百块攒下来,宁可饿点肚子也要买一束玫瑰花。
其实不管是低保户,还是其他群体,首先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自主安排、追求自身生活的权利。可现实里大家往往会被贴上所属群体的标签,慢慢就失了本身的模样,被彻底标签化。
就像这个贫困户,我们帮扶他和家人的初衷,是帮他们往前走,不是把他们死死困在贫困线里。一个人有了精神上的念想,才会生出改变自己和周遭环境的动力。
当然,要是超出自身能力任性妄为,做些没分寸的事,甚至损害家人或是旁人的权益,那自然该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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