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买理财被“忽悠”,机构别想轻易甩锅了!
证监会今日发布的私募募集新规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基本原则,并重点压实了销售机构的适当性管理与风险揭示义务。以前少数销售人员为了业绩提成,往往只夸大收益、隐瞒风险。新规细化了禁止性行为,要求机构必须把风险讲深讲透,真正做到“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
监管在帮咱们给销售人员套上“紧箍咒”,但咱们自己心里更得有一把尺。面对任何理财推荐,先问清楚最坏情况会亏多少。保持防御姿态,守好主业现金流,绝不上超出能力的杠杆,把钱包看紧了才最安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