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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奔现酿成悲剧!湖北阳新一名 22 岁女孩约男网友线下见面,男子大半夜抵达女孩

网恋奔现酿成悲剧!湖北阳新一名 22 岁女孩约男网友线下见面,男子大半夜抵达女孩住处。凌晨两点,女孩崩溃大哭独自冲出家门,一路跑到江边,在岸边哭了半个多小时,之后毅然走进江水。讽刺的是,男方一直待在屋内没有及时追赶,一个多小时后才出门搜寻,女孩早已不见踪影,没办法才选择报警。女孩父母接到消息立刻从外地赶回,守在江边整整 10 天,始终没能等到女儿归来。

22岁的景珊老家是湖北阳新,自己在武汉做美甲工作,平时一个人租房过日子,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姑娘性格内敛,遇事习惯自己憋着消化情绪。今年5月份,她在网上认识山东男子于某,两个人线上聊得投缘,很快就确立恋爱关系。

8月22号晚上,于某专程赶到景珊租住的小区碰面,两个人在出租屋里发生激烈争吵,矛盾越闹越大。凌晨两点左右,情绪彻底崩溃的景珊哭着冲出家门,独自往长江江边走去。

大半夜江边冷冷清清几乎没有路人,监控拍到她就坐在岸边,哭了足足四十分钟,凌晨3点10分,她慢慢走进江水之中,就此消失在江面里。

让人心里堵得慌的地方就在这,女孩跑出去之后,于某就待在出租屋内,整整一个多小时没有出门,既没有追出去看看人往哪走,也没有第一时间打电话报警。

等到他终于反应过来出门找人,周边早就看不到景珊的身影,一直拖到凌晨3点50分,他才拨打报警电话求助。

远在浙江打工的父母接到大女儿打来的噩耗,脑子瞬间一片空白,来不及收拾行李,急匆匆就往武汉赶。

夫妻俩守在长江边上整整九天,望着滔滔江水日夜煎熬,盼着能看到女儿的影子,可等来的只有无尽的绝望,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于某事后也一直没有出面和女孩家属沟通对话。

很多人看完整件事,都在纠结,明明知道女孩情绪已经失控,男方滞后一个多小时才行动,到底算不算过失。

从法律层面来讲,情侣之间本身没有法定的监护救助义务,吵架之后对方选择轻生,直接定性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犯罪,门槛会很高,大概率很难追究刑事责任。

但这不代表男方就能完全撇干净,争吵这个先行行为,直接把女孩推到情绪崩溃的处境,司法实践里有不少同类判例,争吵诱发对方产生轻生念头,当事人明明察觉到对方状态危险,却放任风险扩大,即便自杀是当事人自己做出的选择,依旧要承担一部分民事赔偿责任。简单说就是坐牢很难,但赔钱的民事责任有很大概率跑不掉。

道德层面来讲,这件事的争议会被放得更大。半夜吵架,女生哭着夺门而出,正常人都能掂量出来,深夜孤身去往江边风险有多高。

一个多小时的窗口,如果当时立刻追出去,或者马上报警求助,说不定结局就能改写。可他选择坐在屋里耗时间,这种迟钝和漠视,是普通人情感上很难接受的。

当然我们也得拎清,景珊是完全具备独立判断能力的成年人,做出走向江水的举动,根源还是自身承受不住情绪带来的痛苦,这份悲剧的主要后果,终究还是落在她自己身上。

可同行的人,不能把“不是我逼的”当成挡箭牌,察觉到身边人已经有危险苗头的时候,多上一点上心,本就是相处该有的分寸。

网恋奔现本身就自带很多未知,线上聊得再好,线下冲突爆发的瞬间,才能看清一个人的真实反应。

出事之后,家属承受撕心裂肺的痛苦,而男方要面对舆论和后续的官司,整件事没有赢家,只留下一个家庭再也补不上的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