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锋》大结局,
有个细节没有搞明白,
就是剧中李纯演的袁莱犯那么大案为啥最终只是判了个死缓呢?
剧中,袁莱参与了制毒而且还间接或直接的害死了刚子和陆海峰,虽说这俩人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可袁莱也没有害人性命的权利。
按理说,这样大的刑事案件,再加上袁莱从始至终都没有悔过的直接表现,甚至被抓后还企图为自己脱罪。
要不是有在逃犯可以证明袁莱的身份,她自己都并不想说出来。
也就是说,犯了大案还没有认罪悔过的态度,也有重大立功表现,也就没有什么可以从宽处理的条件了吧。
那为啥只判了个死缓呢?还是说因为她孩子还小没成年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