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生遇害案家属誓要引渡嫌犯律师称韩国已29年没执行死刑25岁,毕业证还没领,命没了,凶手却可能活着出来
8月14日,文文入境韩国。
她去领硕士毕业证书。领完就回国,国内的新单位已经找好了,人生下一章刚要翻开。
8月20日凌晨,她走进郑某的住所。监控里没有拖拽,没有挣扎,像是普通师生间的正常往来。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第二天,郑某拎着黑色手提袋出门,神态平静,像扔一袋垃圾。袋子里装的,是文文的尸体残骸。
接下来的五天,他开车把尸块分散丢弃在庆山、庆州、250公里外的军浦市。部分残骸被扔进垃圾填埋场,等警方找到时,已经被焚化炉烧成了灰。
更绝的是,他还主动报警,说自己的"女朋友"失踪了。一边报警,一边要求查看监控,假装自己在帮忙找人。
直到8月25日被拘捕前,他都在跟警察打照面,一副"我是受害者家属"的姿态。
警方在他住所搜出了多套女性服装。他杀完人,分完尸,抛完尸,还男扮女装去了东大邱站,用文文的手机制造"她还活着"的假象。
这不是冲动杀人。这是精心策划的恶。
9月2日,文文家属发布声明,委托律师推动引渡回国受审。
声明里有一句话:克服万难也要将凶手引渡回国审判。
这句话的潜台词是:在韩国判,家属信不过。
为什么信不过?
因为韩国有一道墙,堵死了杀人偿命这条路。
韩国刑法典第250条白纸黑字写着,杀人罪可以判死刑。但上一次真正枪毙人,是1997年12月30日。从那以后,29年,再没有一个死刑犯真的被拉去行刑。
法院可以判死刑,判了也没用。最高法会改判,法务部长不签字,死刑犯在牢里住着住着就变成了无期,无期住着住着就能申请假释。
国际特赦组织早把韩国列为"实质性死刑废除国"。
近十年韩国恶性杀人案的实际判例显示,顶格就是无期徒刑,多数在20到30年之间。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郑某就算在韩国被判处极刑,大概率也是纸面刑罚。他会在监狱里活着,活着活着,十几年后可能就出来了。
对于一个把25岁姑娘分尸抛尸、还男扮女装误导警方的凶手,家属怎么能接受这个结果?
所以家属要引渡。要引渡回国,要中国的死刑。
但引渡这条路,前面还有第二堵墙。
中韩之间有正式的引渡条约。文文和郑某都是中国公民,中国刑法规定,中国公民在境外犯罪,中国法院仍然有追诉权。
法律上有根基。但实操上,卡在一个死循环里。
韩国方面有一条"死刑不引渡"的拒绝规则。如果中国要把人引渡回去判死刑,韩国可以拒绝交人。除非中国书面承诺不判死刑,否则引渡申请很可能卡在这一关。
而家属拼了命要引渡,要的就是死刑。
这就成了一个解不开的结:要引渡,就不能要死刑。要在韩国判死刑,判了也等于没判。
家属不接受前者。凶手当然也不愿意后者。
一个25岁的姑娘,毕业证还没领到手,命没了。凶手被抓了,但该有的惩罚,隔着一条国境线变得模糊不清。
还有更让人窒息的细节。
文文的手机,至今没找到。郑某在东大邱站把手机关机后,这部手机就再也没出现过。手机里面可能藏着更多答案:他盯了她多久,策划了多久,还有没有其他人涉及。
但现在,死无对证。
抛尸地点分散在多地,有些残骸在垃圾填埋场,有些已经被烧掉了。韩国警方带着郑某指认现场,陆续找回了一部分,但至今没有找全。
连尸检和证据链完整这个前提,都还没满足。
9月4日前,案件就要移交检方。时间在一分一秒地流逝,而家属想要的正义,还在两道墙后面。
文文的姐姐在社交平台上连发三句"要他死"。
这是最朴素的天理。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这个道理,不需要法律学位也能懂。
但当凶手站在另一个国家的法庭上,当那个国家29年没执行过死刑,当引渡的路被"死刑不引渡"的规则堵死,这道天理就变得遥不可及。
家属现在能做的,只有继续推动。向吉林市公安局提交法律文书,向中国驻釜山总领馆请求领事保护,向外交部请求外交协助。
每一步都是万难。但家属说,克服万难也要做。
因为如果不做,凶手就可能在一个29年不执行死刑的国家里,活着。活着活着,十几年后出来,继续过他的人生。
而文文的人生,永远停在了25岁。
这不是一个国籍的问题。不是中韩关系的问题。这是一个最简单的问题:一个人杀了另一个人,分尸,抛尸,伪装,误导警方,他该不该死?
在家属心里,答案只有一个。
在现实的墙面前,这个答案能不能落地,没人知道。
但家属不会停。因为停了,就是认了。认了这道天理被墙挡住的事实。
他们不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