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已婚男爱上了腰细臀肥的女同事,两人偷偷摸摸约会几次后,搞在了一起。折腾了一段时间,女子发现自己怀孕了。男子要求女子拿掉孩子并分手。女子也不是省油的灯,提出要200万补偿。男子本来就没多少钱,只能分期付款。结果转账了49.9万后,被妻子发现了。妻子将第三者告上法庭,要求全额返还,法院这么判!
男子张某和妻子陈某是在2006年登记结婚,婚后两个人生活很平淡,每天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
如此平淡的生活让张某的内心躁动不已,尤其是在20年年底,因为工作往来认识了女同事王某后,那种想法更是按不住了。
王某年轻漂亮,身材姣好,是很多同事眼中的白月光。张某凭借工作上的便利,一来二去和王某便熟识起来。
接触了一段时间后,两个人终于越过了界限发展,成为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就这样偷偷摸摸折腾了一段时间后,王某发现自己怀孕了。
毕竟两个人的关系都见不得光,孩子是绝对不能要的。
2021年8月份的一天,张某陪着王某来到医院里做了终止妊娠手术。
经过这件事情之后,张某也意识到这段感情是时候说再见了,如果再不接受的话,自己早晚有一天会被累死。
而王某也很洒脱,同意分手,相互之间不打扰彼此的生活。
不过王某也认为,毕竟两个人相处了那么长的时间,自己也曾付出时间和青春,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的过去,必须要给他200万作为分手的补偿。
200万并不是一笔小数目,张某手头拿不出这么多现金。
不过为了能够彻底和这段感情划分界限,张某甚至通过银行借贷借新还旧的方式筹措资金。
在此之后的数年时间里,张某陆陆续续多笔转账,前后一共转给王某49.9万元。
张某本以为靠着这份协议,就可以悄悄了结这段婚外关系,把事情隐瞒下来。
可纸终究包不住火,大额资金频繁外流,最终引起妻子陈某的注意。
陈某仔细核对家庭银行流水,一笔笔流向王某的转账记录全部暴露出来。
在追问之下,张某坦白了婚外交往、对方流产、签订200万分手补偿协议以及转账的全部事实。
得知真相的陈某难以接受,丈夫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动用夫妻共同存款,甚至借钱给第三者支付分手补偿。
这可把陈某给气坏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2026年的4月份,陈某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要求王某返还49.9万元的转账,同时支付相应的利息。
在庭审时,王某还辩称,这49.9万是张某转给他的分手补偿,两个人还签有协议。
况且自己还曾经流产,身体遭受伤害。
法院在审理时认为案涉49.9万元,属于张某和陈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张某违背夫妻间应忠诚的义务,与王某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给王某转账了49.9万也是出于结束婚外情的目的。
这份所谓的分手补偿协议本质上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一方基于婚外不正当关系,私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该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
配偶有权起诉第三者要求全额返还已经给付的钱款。
一审法院最终判决,王某需要向陈某返还49.9万元,并且承担对应的资金利息。
王某犯下的最大错误并非是破坏他人家庭,而是误以为只要双方自愿签字画押分手补偿协议就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可能王某也感觉很委屈,为了这份所谓的感情,遭受到了身体上的伤害,也搭上了大把的青春,赔偿一点又能怎么了?
可王某却忽略了一个事实,他和张某选择在一起的那一刻,实际上就已经做了最错误的决定。
而对于张某而言,作为一个已婚人士,婚姻当中最起码应该尽到忠诚的义务。
不能因为一时冲动,既伤害了家人,又为自己背上沉重的债务和法律纠纷。
对此你怎么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