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大谱!河南南阳,女子不甘心有2个女儿,一直想要个儿子,找到中医调理身体。结果怀孕了一查,还是女儿。女子一气之下拿掉孩子,又把中医门诊告上法庭,要求退费12万,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法院这么判!
小丽和丈夫结婚多年,先后生育了两个女儿。虽然两个女儿个个乖巧懂事,可小丽的心里却充满了遗憾。
在传统思想的影响下,小丽内心一直希望能够再要个儿子。可担心下一胎还是女儿,四处打听之下,听闻当地有一家中医门诊有特殊的理疗手段,可以通过调理身体,提高怀上男孩的概率。
小丽抱着求子的想法和丈夫一起来到了这家中医门诊就诊,医生也根据小丽的情况为他量身制作了治疗方案。
从2024年3月份开始,小丽长期在这个门诊部接受整套的调理方案,方案包括口服中药,腹部按摩、灌肠等项目。
前前后后花了12万,直到2025年5月份,门诊部告诉小丽,她的身体条款已经达标了,可以备孕。
果不其然,还没过多久小丽便顺利怀孕。等胎儿满一个月之后,小丽又通过第三方渠道做了性别检测。
可结果还是女孩!
大失所望的小丽一气之下拿掉的胎儿。
事后小丽认为自己花了那么多钱调理身体,目的就是为了生个儿子。
既然门诊部最后没能实现这个效果,就属于诊疗服务,没有达到约定,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小丽于是把门诊部告上法庭要求门诊部退还全部费用12万元,同时赔偿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可在庭审时,门诊部在法庭上作出了抗辩称从来没有向小丽保证过“一定生男孩”,自始至终也没有开展过性别鉴定的相关业务。
一审法院认为,小丽花钱调理身体的核心动机就是为了实现儿女双全,虽然心情可以理解不过本质还是违背了法律规定以及社会公序良俗。
基于此提出的相关主张法律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宣判之后小丽不服,提起了上诉,二审还是维持了原判。
在法律上已经明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鉴定,更不允许非医学需要选择人工终止妊娠。可本案当中的小丽为了所谓的儿女双全,先是接受调理,后续又因为没有达到效果而选择了终止妊娠,其行为已经违背了公序良俗。
口号已经喊了几十年,可小丽的思想却至今没有改变。其实不仅仅是小丽,有这种传统思想的人不在少数。
也正是因为有这种想法的人太多了,市面上各类的调理偏方会层出不穷。很多家庭为了追求指定性,大把的钱花了,可能最后的结果还是不尽如人意。
不关乎性别,只要孩子健康,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能够尊老爱幼,懂得感恩,那就是父母眼中的好孩子!
对此你怎么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