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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子不教父之过”!陕西咸阳,初三女生背着书包走进商店,当着店主的面,把巧克力

真是“子不教父之过”!陕西咸阳,初三女生背着书包走进商店,当着店主的面,把巧克力、牛奶、面包等零食装满书包。店主很无奈,因为这名女生是惯犯,给家长说了,家长管不了,老师也不愿意管。零食本来值不了多少钱,可架不住女生三天两头来“扫货”。网友:偷东西只有第一次和无数次!

赵先生在学校附近开了一家商店,主要的顾客是学校的学生。做生意的都知道,学生的钱是最好赚的。可赵先生却遇到了一件烦心事。

事发当天正赶上放学高峰期,每当这个时候商店里进来很多的同学。这也是商店一天当中最忙碌的时候。

赵先生忙着接待顾客,一个人恨不得当成两个人用,根本没有多余的精力去注意来往的学生。

就是这个空档,一名身穿校服背着双肩包的女孩推门走入店里。

只见他慢悠悠的在零食货架之间来回走动目光,时不时的看一眼正在忙碌的赵先生。

然后趁着赵先生不注意,迅速将货架上的巧克力和牛奶悄悄塞进自己的背包里。

做完这些之后,女孩像什么也没发生的样子挑选其他的商品,停留片刻之后没有接上,便径直离开了商店。

等忙活完这些事之后,赵先生像往常一样盘点货物。可经过盘点才发现货架上少了很多东西。几乎不用多想,肯定是被人给拿走了。

赵先生于是调取了店内的监控,看完视频之后,赵先生一眼就认出了这名女孩。

这名女孩算是赵先生的老熟人,已经不是第1次来赵先生店里顺手牵羊了。

之前的时候商店就多次出现商品失窃的情况,经过这一段时间的观察,赵先生就留意到了这个女孩。

不过刚开始的时候,赵先生还以为女孩的家庭条件不好,初学照顾学生前途的想法,并没有打算把事情闹大。

可后来女孩根本不收敛自己的行为,赵先生无奈,只能把监控证据发给了女孩的班主任。

女孩的班主任又把事情告诉给了女孩的家长。

赵先生本以为在家长和班主任的监督下,女孩的行为会有所收敛,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往后再也不会出现这种行为了。

可让赵先生没想到的是,他的这次沟通并没有起到任何的效果。

哪怕老师和家长已经知道了女孩偷盗的行为,他还是像往常一样来到赵先生店里零元购。

赵先生也算看出来了,女孩的家长肯定是管不了,老师也不愿意多管。

虽然说每次丢失的灵石价值并不高,可反反复复发生这样的事情,赵先生心里还是很不舒服。

他毕竟是开门做生意的,每一件商品都是有成本的。

既然家长和老师管不了,女孩也是缺少社会的毒打。赵先生思来想去,最终决定把监控视频发布到网络上。

考虑到女孩的自尊心,赵先生还给女孩打了马赛克。他自始至终不想刻意为难一名学生,只希望通过这件事情,能引起家长的足够重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案例当中的这名女孩已经读初中三年级,未成年不过经过多年的教育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价值观,应该明白偷盗是违法行为。

就算达不到处罚的标准,他的监护人也应该承担赵先生的损失。

在这整件事情当中,赵先生其实已经做的仁至义尽了,自始至终都在照顾女孩的脸面。

只可惜赵先生的善意并没有换来预期的结果。很难想象,如果女孩一旦养成了偷盗的习惯,等将来长大之后,不知道还会闯出多大的祸端。

对此你怎么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