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新闻速递 【北京印发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近日,北京市民政局、市教育委员会、市财政局等6部门联合制定并印发《北京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进一步规范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
《认定办法》明确,北京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遵循属地负责、因地制宜、公平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则,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申请受理、调查核实、审核确认等工作由街道(乡镇)负责,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理时限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经认定的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将被纳入常态化监测预警范围。此外,《认定办法》还明确了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认定程序,包括申请受理、调查核实、公示、审核确认等环节;明确了刚性支出的范围,包括医疗支出、教育支出和残疾儿童康复支出,并分别对各项支出的范围、标准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了市民政局、区民政局、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工作职责。
《认定办法》规定,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应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是未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范围的本市户籍家庭;二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提出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三是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规定;四是提出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家庭刚性支出总额超过本市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标准的4倍,且扣除刚性支出总额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标准。《认定办法》规定,北京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一名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社会救助申请承诺及授权书》、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家庭刚性支出的有效票据及相关材料。 (中国社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