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痛心!贵州兴义,17岁女孩和同学外出入住一家民宿,当晚遭遇不法侵害。女孩鼓起勇气报警维权,却在报案后4天,在家中烧炭轻生离世。事后女孩父母整理材料准备交给公安机关,却被告知案件已接近办结,相关补充材料无须提交。当日,派出所通知家属到场集中通报案情,告知家属该案暂无有效证据证实存在犯罪事实,依法作出不予立案的处理决定。女孩父母申请复议,却被拒绝了。
杨某是某中学的一名高二学生,等暑假结束之后,即将升入高三。
在校期间杨某学习成绩还不错,品行也很端正,老师对他的评价也很高。
可就是这位看起来乖巧又懂事的女孩,可能是由于学习压力过大,曾确诊存在抑郁相关的心理问题。
7月25日,杨某告诉母亲刘女士,打算和女同学外出游玩,当晚不回家了。
刘女士也考虑到假期马上结束,高三的学习压力又很大,于是便同意了女儿的外出请求。
杨某和女同学一同入住了当地的一家民宿,结果在期间却遭遇了同校男生的不法侵害。
一时间巨大的恐惧和羞耻充斥着杨某的内心,更不敢把这件事情告诉给父母,只能独自默默忍受。
7月26日杨某返回家中,整个人看起来精神萎靡,回家之后更是直接把自己关进了房间里闭门不出。
由于内心压力实在过大,杨某开始出现割颈自残大量服药的极端行为。
和同学的聊天记录中,杨某的语气中充满了绝望,还说感觉自己太脏了,已经不配继续活在这个世界上。
7月29日,杨某终于鼓足勇气决定去派出所报警。
直到7月30日,杨某的父母这才发现杨某的颈部出现新鲜的割伤,这可把父母给吓坏了,赶紧把杨某送到医院进行处理。
在得知杨某被同校男生侵犯后,杨某的父母陪同杨某前往派出所做了笔录,一直持续到次日凌晨。
可就当杨某父母等待报警结果时,8月1日上午,也就是杨某报警的第4天,刘女士发现杨某一直没有出门,多次敲门也没有人回应。
情急之下,刘女士破门而入,房间的门窗紧闭,屋内还有烧炭的痕迹,而杨某躺在地上已经失去了意识。
刘女士赶紧拨打了急救电话,杨某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死因为一氧化碳中毒。
女儿离世,可施暴者却逍遥法外。为了给女儿讨个公道,刘女士强忍着悲痛整理证据,准备向派出所提交完整的相关材料。
可等他们来到派出所,却被民警告知案件已经接近办结无需补充相关材料了。
到8月3日,当地派出所正式通报经审查后无有效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依法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刘女士以及家人不服当场申请复议,可请公安机关维持不予立案的决定,可刘女士始终没有收到公安机关出具的书面《不予立案通知书》。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被害人系未成年人的,公安机关办案应当充分保障监护人的知情权、参与权,依法出具不予立案书面文书并送达当事人。
本案中家属未收到书面通知书、前期监护人未充分参与办案,程序上存在合规争议。
杨某就是和女同学外出,结果在入住民宿的时候被男生侵犯,可当女孩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去报警,维权之路却充满坎坷。
性 侵犯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所造成的伤害不只是身体上的创伤,更多的都是心理上的伤害。
杨某本来就患有抑郁症,相比于正常的孩子,更需要家庭和学校的多重支撑。可现实是如何呢?巨大的心理压力终究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目前事件仍在舆论发酵当中,当地公安、教育部门暂未对外作出完整回应。
对此你怎么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