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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谱至极!受过处分仍不知悔改,湖南这位银行行长屡教不改! 8月24日,中纪委发

离谱至极!受过处分仍不知悔改,湖南这位银行行长屡教不改!

8月24日,中纪委发布通报,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吴晓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吴晓轮,高级经济师,拥有博士学历,长期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南系统任职。

先后担任省分行副行长,之后升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成为政策性银行省级分行的主要领导。

同时还兼任湖南农村经济发展研究院副理事长等社会职务,在湖南地方金融圈拥有较高的话语权。

在主政农发行湖南省分行期间,信贷审批、干部任用、项目承揽,大量重要事项都要经过他的把关。

早在2009‑2013年,问题就已经暴露出来。

审计部门核查发现,吴晓轮利用行长职权,批准为多户不符合资质的企业办理贷款与担保业务。

背后由其弟弟吴军轮从中运作,借机谋取不正当利益。

审计署把这条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办理,2014年6月,农发行党委给予吴晓轮撤销党内职务、撤销行政职务的重处分,相关涉案人员上交、退缴违法所得129.5万元。

也就是说,多年之前,他就已经为自己的违规行为付出过代价。

经历撤职处分之后,吴晓轮离开领导岗位。

本该吸取教训,守住廉洁底线,可他并没有真正收敛。

在后续的日子里,理想信念彻底滑坡,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为了掩盖自身问题,还和相关人员串供,企图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收受各类礼品礼金;

组织纪律松弛,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还利用影响力,在干部提拔、职工招录当中为他人打招呼谋好处。

在廉洁方面,他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参与营利活动,私下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把金融岗位带来的资源,变成自己捞钱的工具。

重回权力寻租的老路,吴晓轮再次把政策性银行信贷审批权当成谋私筹码。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贷款审批发放、工程项目承揽、人员招录多个方面为请托人提供帮助。

大肆收受巨额财物,还违规审批发放数额巨大的贷款,埋下巨大金融风险隐患。

2026年2月2日,官方正式发布通报,吴晓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驻农发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湖北省咸宁市监委监察调查,跨地域办理该案,也体现出对金融案件查办的统筹力度。

经过半年多时间的审查调查,2026年8月24日,官方公布处理结果。

吴晓轮被开除党籍。因其已经不再担任公职,不再给予政务处分;

违纪违法所得按规定予以收缴;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曾经受过撤职处分,却依旧没有吸取教训,再次走向严重职务违法犯罪,这样的案例并不多见。

纵观吴晓轮的整个经历,最值得警惕的一点就是“处分之后再失足”。

多年前审计就已经查出他违规放贷的问题,组织已经给予撤销党内外职务的严厉处理,相当于给了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但他没有以此为戒,反而继续在利益漩涡当中越陷越深,从违规放贷,发展到收受巨额贿赂、违规经商办企业、对抗组织审查,违纪违法的程度进一步升级。

作为政策性银行的主要领导,他手中的权力,本应用于服务“三农”发展,扶持地方涉农企业。

可他却把信贷审批、人事管理的公权力私有化,一边损害国家金融资产安全,一边为个人和亲属攫取利益。

如今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部分移交司法,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吴晓轮一案,给金融系统干部教育监督工作带来深刻启示。

对于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干部,不能简单“一处了之”,后续的教育、跟踪、监督同样关键。

处分只是手段,目的是警醒人,如果当事人思想没有真正转变,就很有可能重蹈覆辙。

政策性银行不同于普通商业银行,承载国家惠农政策使命,信贷资金具备特殊公益属性。

信贷审批、人事招录等关键岗位,必须扎紧制度笼子,强化权力制衡,堵住领导干部个人说了算的漏洞。

同时案件也警示广大金融从业者,党纪国法的红线不会因为曾经受过处分就有所放宽。

犯错得到组织处理,不是可以继续违纪的资本。无论岗位高低,无论是否已经调离原领导岗位,只要触碰纪法底线,就一定会被追查到底。

金融反腐永远没有休止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