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18岁女子毕业入职医院针灸科,跟随60岁师傅学习。师傅见女徒弟颇有姿色,便以“胸部发育不良”为由,要给女徒弟改善一下。女子本来就对自己的身体状态不满意,听师傅这么说,便跟着师傅回到家里。随后师傅要求女子脱下衣服,还把手探触女子隐私部位。等女子反应过来才发现自己被欺负了,连忙打电话报警。庭审时,男子坚称是两人自愿发生关系,且自身4级残疾,无法强行实施。法院这么判!
女子小张2023年大学毕业之后便入职了某家医院的针灸科。医院还专门给小张安排了师傅老李。
老李已经60岁了,从事针灸理疗相关工作已经多年,临床经验丰富。
作为初入职场的小张来说,能跟着这样的老师傅一起学习,对他的以后也有很大的帮助。为了能学到真本事,小张对待老李可谓是恭敬有加。
可老李这边看着自己这位年轻的女徒弟,竟然心里产生了一种不一样的想法,甚至还感觉自己年轻了不少。
在两个人的接触当中,老李发现小张的身体状态发育的并不是很好,于是便在聊天过程当中特意灌输相关的知识。
还声称自己掌握一套独门的针灸理疗手法,可以通过特殊的针灸调理帮助身体进一步发育。
小张本来就对自己的身体条件不满意,再加上自己正处于人生当中最美好的阶段。能有这个机会,小张自然不会拒绝。
眼见自己的计划成功了一半,老李赶忙趁热打铁,声称这套调理手法比较特殊,不方便在诊疗室进行操作,人太多的话容易受到干扰,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老李的家中正好有完整的一套设备,还有专门的房间,正好可以完成整套的理疗。
小张也没有多想,况且对方还是自己的师傅,还能有什么危险呢?于是便跟着老李来到了他的家里。
进门之后,老李先是热情的给小张看手相,又要求把衣服脱下来,手探触其私密部位。
小张还以为这是正常的理疗操作,当时也没有拒绝,而是全力配合老李。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完全超出了小张的意料。老李强行把小张推倒在床上,两人发生了关系。
在这期间,小张虽然很抵触,可是却又不敢大声呼救。
事情发生后,小张一想起自己被爷爷辈儿的人给侵犯,内心就感到惊恐不已,在家人的帮助下选择报警。
民警查明事实真相后,将其移交至检方提起公诉。
可是在庭审时,老李却极力为自己辩解,坚称两个人发生关系完全是你情我愿,根本不存在强迫。
老李自身四级残疾,本来就行动不便,根本完不成强迫行为。
法院审理时认为,本案的核心证据就是是否属于自愿。小张赴约的真实目的是奔着针灸调理而去的,并非是发生两性关系。
而老李随后对小张做的完全超出了小张的心理预期,并且让小张陷入到被欺骗诱导的处境。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的“其他手段”,并不局限于殴打、威胁。本案被告人就是使用欺骗哄骗的方式,虚构理疗项目,造成被害人产生重大认知错误。
在被害人本意是接受理疗的前提下,在封闭环境中发生性关系,该情形属于法条规定的“其他手段”,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判决老李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救死扶伤本来就是医者的本分,可老李却把医术身份变成了实施犯罪的掩护。这些案例也提醒我们,尤其是那些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忙的时候一定要擦亮自己的双眼,千万不要轻易卸下防备。
一旦不幸遭遇侵害,第一时间要报警并留存证据。
对此你怎么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