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的代价,真的该提一提了。
杭州赵海峰酒局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借着项目的名义,行非法之事。
当事的赵海峰,履历光鲜得刺眼。
高考状元,清华毕业,国企高管,手握资源身居高位。
一场商务酒局,逼着年轻女管培生灌下半斤高度茅台。
人喝到意识模糊,他不安排送回,转头拉去 KTV 实施强制猥亵。
对方拼死反抗,他直接推倒在地,造成腰部轻伤二级。
如今人被刑拘,职务全免,精英人设碎得一干二净。
这事曝光后,评论区全在喊恢复流氓罪。
不是大家不懂法,也不是想走回头路。
是这类仗着身份作恶的事,实在太让人憋气。
老辈人都知道,当年的流氓罪震慑力极强。
1997年废除,是因为边界太宽,容易成 “口袋罪”。
后来拆分成强制猥亵、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明确罪名。
法理上是进步,可实际感受里,总觉得罚得太软。
大家真正意难平的,从来不是缺一个罪名。
是有些顶着光环、手握权力的人。
赵海峰被免职,目前仍在接受调查;
郁廷栋的简历从滨江区政府官网“领导之窗”撤下;
建发那边说马政纲“仍在正常履职”。
地产圈有句话:在杭州,谁拿地谁掌局。拿地方拥有绝对话语权,合作方、操盘模式、权益分配,全由一个人说了算。
权力这张牌桌上,有人吃肉,有人喝汤,有人成了“配菜”。
把酒局当猎场,把下属当玩物,把欺负人当成身份的象征。
违法成本低得可怜,根本长不了记性。
真正的震慑,从来不是靠恢复旧法条。
是不管你学历多高、位子多重,犯了错就一视同仁。
该判就判,该罚就罚,不搞身份特殊,没有下不为例。
让穿西装的流氓,和街头的混混,付一样的代价。
耍流氓不可怕,可怕的是耍流氓的人有文化、有权力。
只有让作恶的人真正疼到骨子里,酒桌上的歪风邪气,才能真的压下去。
你觉得对付这类酒局恶行,是恢复流氓罪有用,还是严格执行现有法律更靠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