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斯·罗德曼,一个穿鞋身高都不到2米的球员,却在90年代四大中锋横行的年代,连拿7个篮板王。这听起来像天方夜谭,但他做到了。
大学时期,他就场均摘下15.7个篮板,展现出惊人篮板天赋。1986年选秀,因为年龄大、履历平平,他差点落选,但活塞队在第二轮第27顺位选中了他。罗德曼激动落泪,后来才知道他当时患有换气过度综合征。
他的体测数据顶级:臂展超2.2米,弹跳能力逼近乔丹,但起步晚、性格孤僻,几乎没有球队愿意押注。唯独活塞看中了他那股不要命的狠劲。
那时底特律正打造“坏孩子军团”,需要一个愿意扛脏活累活的硬汉,罗德曼完美契合。教练查克·戴利只教他两件事:防守和抢篮板。
于是罗德曼疯狂研究比赛,别人休息时,他还在观察对手投篮习惯、篮球弹向和队友冲抢位置,一点点记在脑子里。
新秀赛季只首发一次,第二年就成轮换核心,场均26分钟,命中率超56%,篮板飙升到9个。蛰伏两年后,1988-89赛季,活塞拿下63胜19负的联盟第一战绩,季后赛像台冰冷绞肉机,一路横扫,只输给公牛两场,以12胜6负的统治表现夺冠。
罗德曼场均9.4个篮板,命中率59.5%,被提上首发。次年,他入选最佳防守一阵,拿下DPOY。为了蝉联,活塞在对阵公牛时祭出臭名昭著的“乔丹法则”,各种抱摔恶意犯规,只要乔丹杀入禁区就把他放倒。
鏖战7场后,活塞再进总决赛,5场击败开拓者卫冕。可正当他们冲击三连冠时,那个被他们一次次挡在门外的乔丹又卷土重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