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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女士的胚胎案终于被央媒点名看到了。   事情是这样的:2025年10月,江苏无

朱女士的胚胎案终于被央媒点名看到了。
 
事情是这样的:2025年10月,江苏无锡的朱女士在手机上看到一条来自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的短信提醒。
 
短信内容是通知她的丈夫唐某某与一名女子作为“夫妇”到医院进行手术。
 
朱女士和丈夫结婚近二十年,育有一女。2019年她被查出肺癌,此后经历了多次大手术。
 
她没想到,在自己身体最脆弱的时候,丈夫会和另一个女人以夫妻名义出现在医院的生殖医学中心。
 
第二天,朱女士拿着真实的结婚证赶到中山医院。她核实后发现,丈夫和第三者曹某某伪造了结婚证,在医院完成了取精取卵,已经成功培育出冷冻胚胎。
 
她提出销毁胚胎,医院拒绝了。院方的理由是:双方都声称自己是合法配偶,医院无法辨别结婚证真伪,只能封存胚胎。
 
朱女士又向上海市卫健委提交举报。
 
卫健委回复:中山医院按规定查验了身份证和结婚证,尚无证据表明医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关于销毁胚胎的请求,卫健委表示无相应职责,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她持真实结婚证三次申请销毁都遭拒。而丈夫和第三者凭一本假证,却顺利走完了辅助生殖的全流程。
 
2026年5月11日至16日,警方认定二人“使用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在朱女士看来,这个处罚太轻了。
 
更大的打击还在后头。7月30日,她起诉丈夫、第三者及中山医院的人格权纠纷案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这是全国首例处置“婚外胚胎”案。可就在走进法庭前一分钟,她收到了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的传票——丈夫起诉离婚,定于8月11日开庭。起诉状上写的离婚理由是“婚后长期相处不和,矛盾频发”。
 
8月5日,丈夫唐先生通过媒体回应,称在三方律师见证下已向医院申请销毁胚胎。朱女士从未收到任何官方书面确认。
 
她说:“没有原告在场,也没有法院公证,他们是怎么完成销毁的?”“办个假证就能做胚胎,销毁的时候连证都不用,这种流程如果能走通,会给社会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
 
8月7日,无锡梁溪区法院通知离婚案延期审理。8月10日,朱女士明确表态“暂不离婚”:“一旦签字,婚内造假、婚外胚胎就会被合理化。”
 
朱女士在接受现代快报采访时说:“我本意并不想把家务事公之于众,我真正要追问的,是医院没有核验结婚证真伪,让依靠假证诞生的婚外胚胎成为现实这件事。”
 
她担忧的是,“一旦我离婚尘埃落定,这枚存有争议的胚胎或将被视作合法,我便再也没有机会去推动补齐漏洞。”
 
中山医院在审核中到底该承担什么责任?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医疗机构须查验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并保留复印件备案。
 
但文件只要求“认真查验”,没有明确必须联网核验。
 
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主任委员刘俊荣指出,这本质上是“形式审查义务”,医院只要外观合规即尽到义务,这种“肉眼识别”模式面对高仿假证时防线极易被突破。
 
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张玉霞也表示,目前大多数形式审查不与民政及公安系统联网,各个医院宽严程度不一。
 
8月10日,有媒体实地探访中山医院生殖医学中心,发现建档室门口新贴出补充字条,要求建档除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外,“并提供政务平台、随身(申)办等亮证”作为辅助佐证。这个改变,正是朱女士坚持曝光想要的结果。
 
她说:“我坚持曝光这件事,是担忧卫健委的认定,给一套存在漏洞的流程披上合法外衣。”
 
朱女士点赞了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能立案开庭,这本身就是一种勇敢,本身就具有推动意义。”
 
从独自维权的普通当事人到把事件推向公众视野,这条路走得很累,“曾经的自己像独自走在黑洞里”。
 
事件被媒体曝光后,“无数束光照向我,就像触底反弹,很多双手在拉你,很多双眼睛看见了你。”她说,自己被看见不重要,是这件事被看见更重要。
 
假结婚证做出真胚胎,真实结婚证却无权销毁——这起案件早已超出了家长里短的范围。
 
它撕开的是辅助生殖审核机制的一道口子,拷问的是制度该由谁来堵、怎么堵。
 
一枚胚胎、两本真假结婚证,把婚姻的底线、公序良俗的边界、医院审核的责任,全都摊开在阳光下。
 
目前,人格权纠纷案一审已开庭尚未宣判;离婚诉讼延期;朱女士已向检察机关递交刑事立案监督申请,认为仅行政拘留5日过轻。
 
能立案、能开庭,本身就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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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2 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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