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给69名中国工人“扣帽子”拘留:那为何百余名菲律宾人在华被查就要被质疑报复?
2026年8月10日这天,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爆出一个重磅消息——发言人郭嘉昆亲口确认,有百余名菲律宾人因非法打工、逾期滞留被中方依法处理了。紧接着《环球时报》记者甩出一个相当尖锐的问题:外界能不能把这事理解成中方对菲律宾频繁扣人的反击?面对这个提问,郭嘉昆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他的原话是:“规范文明执法,保障了涉案外籍人员的权益。”
法治和人治的区别,就藏在一个“顺序”里:是先有违法行为再启动程序,还是先扣了人再满世界找罪名?
菲律宾走的是后一条路——有罪推定。5月15日菲军警突袭东米萨米斯省三佳钢铁厂,300多名菲律宾工人当场释放,69名中国员工全被带走,菲方甚至动用军机把人押到马尼拉。罪名先是“涉嫌违反核能安全法”——钢铁厂跟核能安全有什么关系?第二天菲国防部长亲自跑去工厂检查,对着媒体改口说厂子离海军设施太近,威胁到了“国家安全”。
罪名随政治需要随时切换,查了一个多月,6月18日菲司法部裁定证据不足,全部释放。70个人被折腾了一个多月,人关着、企业停着、家属悬着,最后一句“证据不足”就完了?这叫执法吗?这叫选择性执法——同样的“涉嫌违法”,菲律宾人和中国人待遇天差地别。近一个月菲律宾累计抓扣超过150名中国公民,理由从环境污染到国家安全,五花八门随口就来。这不是管行为,这是在管“谁”。
法律和手电筒的区别在哪儿?手电筒照谁谁亮,想照谁照谁;法律只管行为,不管人。
那中方查这百余名菲律宾人,凭的是什么?“非法就业、非法居留”,简简单单八个字。在法律世界里,定罪的罪名越少越精炼,说明证据链条越扎实。《出境入境管理法》写得清清楚楚,外国人在咱们这儿打工,必须拿到工作许可和对应的居留证件。你触犯了哪一条,我就搬出哪一条来办,事实摆在那,谁也翻不了案。
这套打法的深层逻辑是什么?是“法律没有授权的事情就不能干”——给执法者划好了红线画好了圈,你不能昨天用核能安全的由头去查钢铁厂,今天又拿食品安全的幌子去封建筑工地,法律不是面团捏的,不能想怎么揉就怎么揉。
回过头看菲律宾那边,凭空捏造罪名把人扣了一个多月,最后因为拿不出证据灰溜溜放人。中国这边从头到尾按规矩办事,程序走得滴水不漏,事后不需要跟任何人道歉也不需要为任何事翻案。同样的一百多天时间里,两种完全不同的治理思路摆在台面上,一个是法治框架下的精确执法,一个是权力膨胀后的随意抓人,谁在正确的轨道上行驶,谁在危险的弯道上狂奔,已经不需要再多说什么了。
参考资料:
[1]微博.百余名菲公民因非法就业居留被处理.央视新闻.2026-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