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身居高位,因为有钱有权他开始放纵私欲,先是对女人感兴趣,婚外发展了不轨的关系,后来对钱感兴趣,套了单位2100万元,转身带着情人去买名牌奢侈品。购买了一处豪宅,月供需要9万元,但是这个男人看着非常轻松就拿下,作风如此高调,很快这个男子就被查了,这下悲催了。
人的欲望重,所得并非靠自己的本事,来路不明的好处,最后终究要被罚。做人还是守住法律的底线为好。
(深圳新闻网,8月10日报道。)
58岁的蒋某,之前也是凭借自己的能力,一步一步从工作出色、到事业有成。
可惜的是,身居高位,蒋某并不知道收敛,开始打起去做违法行为的主意。
每个人的内心,都会有欲望。如果说对钱的欲望比较大,那就靠自己的双手,去拼搏,挣回来的,才是合法的,才能长久。
蒋某并非这样想。
有些人打工一辈子没法赚到的钱,蒋某表示:我可以轻松就获得。
怎么个做法呢,那就是利用职权。
蒋某的账目能力比较出众,所以就会做一些假的账目。只要保证数字没错,至于数字去了哪里,就不需要那么明确了。
所以后来的蒋某,就是利用自己的职权,虚假开设、签订不大正规的协议,将不少的数字,流进了自己的卡里。
有多少数字进入了卡内呢?合计2100万元。
这个数字,想都不敢想,但是蒋某就是如此大胆。
有钱了之后,蒋某也是开始飘了,先去购买了豪宅。
据悉这套豪宅,每个月的月供,就需要9万元,但是蒋某似乎很轻松,毫无压力。
之后蒋某还开始嫌弃自己的黄脸婆妻子了,在外面发展了婚外的女人,长期以来,一直养着她。
经常会带着小女人去逛名牌奢侈品店,女人想要什么,蒋某都可以答应她。
当然,蒋某自己也是高消费,也不会亏待自己,他的身上,也全都是奢侈品,言行举止非常的高调。
终于,蒋某涉案的洞比较大,怎么也填补不了,东窗事发。
被查了之后,蒋某低下头,面对审讯。
蒋某自己出示了陈情书:他很后悔,因为自己私心比较重,很不切合实际的去追求高品质的生活,站得高,最后跌的惨重。
终于,58岁的蒋某,最后获刑12年3个月。
有网友表示:据悉,蒋某的罪行(案宗),多达500多本,拉了三车过去审判。这个就是现实版的罄竹难书啊,实在是可恨的很!
《刑法》第382、383条规定,相关人员利用职权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使用其他的手段去非法占有公共的财物,构成刑事犯罪。
本案中的男子,身居高位,属于单位的核心人员,但是却利用职权,占有公司的资金,属于刑法意义上的相关人员,已经符合犯罪的主体要件。
男子的主观上是想要非法占有为目的,资金全都用于个人的挥霍,根本就没有归还的意图。
本案中男子侵占的钱款数额为2100多万元,数额数额特别巨大,法定的量刑期间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并且还要处以罚金,没收全部财产。
《刑法》第186条规定,作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却违反了规定随意发放了借款,之后造成了重大损失,构成违法发放钱款罪。
案中的男子随意去利用自己的能力、职权,违规办理了借款,已经违反了信用管理制度,直接构成了本罪。
本罪会跟上文的违法行为合罪并罚,分别量刑,之后合并执行刑罚。
《刑法》第64条规定规定,违法分子随意去处分自己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都应该予以追缴、并且责令退赔。
本案中的男子,在违法获得了公司的钱款之后,就开始用在违法的用途,比如说购置豪宅,养婚外的女子、购买名牌产品等。
所有的违法的钱款,都必须要追回,不适用于善意取得保护。
对于已经挥霍掉的部分,责令要求当事人退赔全部的损失,个人的合法财产,也可以执行缴纳罚金。
另外就是第三者这边的刑事风险。
第三者如果知道男人钱款的来源,属于违法所得,她仍然去接受转账,虽然不直接构成共同犯罪,但是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所有非法占有过来的钱款,最后都可以根据法律的裁定,依法被追缴。
信源:深圳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