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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周口,城管员开车执行任务时,不慎撞伤正在横穿马路的女子,产生医疗费59万元。

河南周口,城管员开车执行任务时,不慎撞伤正在横穿马路的女子,产生医疗费59万元。交警队认定城管员全责。案发后,法院已经判决城管局应当赔偿59万余元,但女子的家属只收到9万元,城管局说:“单位没钱”。目前距离事发时间已经近1年半了,女子家属仍未收到其他赔偿。
 
事发的经过清楚得不能再清楚,交警队的认定书白纸黑字写着:城管员全责,行人无责任。
 
那是2025年3月21日晚上7点50分左右,川汇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张某某开车沿汇丰路行驶,撞上了横过马路的远某某。交警认定他夜间开车疏于观察、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这就是事故的直接原因。一个公职人员执行任务的路上把人撞了,撞人的理由写得清清楚楚。认定书盖了章,责任跑不掉。
 
医疗费59万,住院154天,至今还在治疗,日常生活无法自理。
 
钱是一天一天烧没的。家属说后续医疗费还在不断产生,可法院判下来的48万多——扣掉交强险垫付的1.8万和城管局已给的9万,还剩48.6万——一分都还没见到。案子判了两个月了,城管局和街道办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但家属上门催、打电话问、线上线下信访,得到的回复全是“正在走流程”“再等两个月”“单位没钱”。
 
张某某倒是接了记者的电话,说得也挺实在:“肯定跑不掉”,但城管局自己没钱,得等区财政统一拨付。钱什么时候到账?他说不准,只让家属再等等。
 
这话听着熟悉吗?“流程走完、资金一到账,我们第一时间就给他转过去”——翻译过来就是:钱在账上跑,什么时候跑到不知道。而肇事司机在打电话时,那位被撞的母亲可能还在床上躺着,吃喝拉撒全都靠人照顾。等她拿到钱的时候,日子已经翻过了好几页,但翻过去的每一页上都写满了难熬二字。
 
“单位没钱”这四个字,从公职人员嘴里说出来,比普通人的“没钱”更让人窝火。
 
法院不是判了48万吗?那钱从哪儿来?城管局是财政拨款的单位,街道办也是。他们不是没钱,是这钱卡在了财政审批的程序里,从上往下走,走了两个月,还卡在某个办公室里没出来。类似的案子不是第一次出现——周口淮阳区城管局欠万德斯公司1169万,拖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还只还了200万。一个地方,同样的事出两次,这说明问题不在某一个人,在那一整套“上面拨了我才能给”的流程里。老百姓的救命钱,就在这套流程里慢慢磨。
 
而法律对于这种情况,其实是有办法的。只要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就可以从行政机关账户里直接划拨赔款,甚至可以按日对负责人罚款。
 
《行政诉讼法》第96条给的权利不是摆设。法院能通知银行直接划拨,能每天罚负责人50到100元,能公告曝光,能提司法建议——甚至还可能对主要负责人司法拘留。这些手段都在法律条文里写着,但前提是有人去申请强制执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也是法律明确支持可以主张的。一笔判决生效两个月还没到位的赔偿款,利息已经在一天天往上加了。
 
家属的诉求其实很简单:母亲还在治疗,家里已经垫了太多钱,判决书里的钱能快一点到账。
 
他们等的不是一笔额外的钱,是法院已经判给他们的钱。而那句“正在走流程”,对一个还在付后续医疗费的家庭来说,实在太轻了。流程不会因为有人躺在病床上就加快速度,可那笔钱早一天到账,家属就能少一天在借钱和催款之间来回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