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拐走婴儿35年仅获刑三年,引发舆论争议,犯罪成本低到这种程度了吗?
这可是对孩子的父母持续35年的伤害啊!
这35年,改写了这个孩子的命运2,给孩子父母家庭造成了无比深重的伤害,却只是判刑三年。
违法成本就是这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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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经过:(来自凤凰周刊)
1990年,24岁的王某来到北京,在雇主孙先生家照料婴儿。
保姆王某因无法生育,每日看着孩子的模样,总会让她想起自己可能不会再有孩子的苦楚。
于是她心生歹意,在1990年3月7日这天拐走了雇主家十个月大的男婴并连夜失联。
三十多年来,王女士藏到外省偏远地区独自抚养男孩,孩子一直误以为王女士为其亲生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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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失踪当日,家属立刻报了警。
从此,孙先生一家踏上了漫漫35年寻子路。
直到2025年,公安机关通过大数据比对,再经过基因鉴定,证实外省的一个名叫肖勇的男子正是当年失踪的男婴。
一家人时隔35年终于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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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的保姆王某也因涉嫌拐骗儿童罪被提起公诉。
2026年7月,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拐骗儿童罪”罪名法定最高刑期为5年)
因王某没有出卖牟利目的,故未以更重的拐卖儿童罪论处。(拐卖儿童罪须以出卖牟利为目的,起刑点为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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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件,保姆王女士因一念之差,伤害了很多人。
首先,伤害了孙先生夫妻俩,家庭就此破碎,生活就此进入了苦难,35年的寻寻觅觅,35年的支离破碎,完全毁掉了一个家庭半生的圆满。
其次,伤害了现在叫肖勇的这个男孩,这35年,改写了这个孩子的命运,本来应该生活在北京一个条件优越的家庭中(当时他家雇了两个保姆),结果跟着王女士去了外省的偏远地区,教育资源和经济条件相差甚远,再加上身份的断裂,给他的一生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后果。
更残忍的是,当他试图修复这种断裂时,可能要面临“双向愧疚”,
本来自己就是一个受害者,还要背负这无法结束的循环创伤。
(图片来自公园荷花自拍)


